2月25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铁峰,厅政法处、治超办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厅政法处就《治超条例》立法工作进展及与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沟通协调、工作衔接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对立法技术规范作了具体说明。厅治超办就《治超条例》文本草拟进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对草案文本从总则、源头监管、路面治理、信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说明。
马铁峰副厅长对省厅治超立法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一要统一认识重上阵。《治超条例》立法是建设法治政府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践,也是提升治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视治超立法工作,敢于担当作为,加快工作进度,抓好工作落实。二要振奋精神再出发。《治超条例》草案起草完成后,要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法规条文,紧紧围绕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持续发力,向前推进,确保后续工作有序衔接。同时,重点落实好四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沟通衔接。厅政法处要继续加强与省司法厅、省人大财经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治超条例》立法的沟通衔接工作,共同推进治超立法工作稳步、有序、扎实开展。二是要做好草案审核修订。厅政法处、治超办要紧密结合上位法、同类法对《治超条例》草案文本逐章逐条逐款进行再推敲、再审核,做好《治超条例》草案文本的审核修订工作。三是做好意见征求。厅政法处、治超办要通过多渠道、多层面,积极征求对《治超条例》草案文本的意见建议,抓紧进行修订完善后提交厅务会议审议。四是做好立法调研。厅政法处要提前着手与省人大财经委和调研省份的前期沟通,确定好治超立法调研重点项目和具体内容,把调研工作安排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