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区政府网发布《关于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位实施收费的公告》,提出收费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起进入试运营,2020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收费。
根据公告,为加强城市道路路内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运用差别化收费方式提高路内停车泊位周转效率,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将从2020年2月10日起分阶段实施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停车收费从2020年1月15日起进入试运营,2020年2月10日起正式实施收费。收费单位为高明区安通运输站场有限公司。缴费方式支持小程序在线支付、微信扫码支付等。记者从运营方获悉,试运营期间,收费项目将按照正式标准实行,但市民可通过关注“享停车”微信小程序等方式,领取优惠券,对停车费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