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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组织研发建设停车管理平台

    2019-07-05 10:01:00 来源:大众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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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措并举 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

      为做好停车管理工作,停车办从规划、建设、管理三个方面入手,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规划方面,为优化停车设施结构,完善停车场设施规划与布局、规范停车秩序,停车办组织编制了《烟台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了烟台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发展方向。建设方面,加快扶植停车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建设公共停车设施,2018年出台了《关于对投资建设市区公共停车场给予优惠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动鼓励各级政府、企业、个人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2019年计划建设至少5处公共停车场,增加2000个路外停车泊位。管理方面,为加强停车秩序整治,推动立法,为停车场管理提供执法依据,2018年出台了《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起实施,加大了停车整治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管理、法律责任等。

      加强网络平台建设 信息查询快速便捷

      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驾车出行经常会遇到找不到停车位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停车办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的同时,组织研发建设烟台市的停车管理平台,该平台包括停车诱导服务系统、停车管理服务系统、停车动态数据交换中心。其中停车诱导服务系统,具有导航功能,建成后市民可下载APP,及时了解各停车场动态信息,快速引导车辆到有空车位的停车场停放。

      与此同时,停车办正在加快推进“烟台停车网”的建设工作。“烟台停车网”可提供在线停车业务办理、停车场信息查询。目前停车办已对烟台市2800余家停车场信息进行登记录入,正在核查中,待信息完善后,市民可以登录“烟台市停车网”查询相关停车场是否合规。

      净化静态交通环境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6月,停车办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区停车管理的通告》,将停车秩序整治形成常态。组织开展了私设地桩地锁整治行动,加大了对在公共区域内擅自设置地桩、地锁的清理力度,有效遏制了在道路两侧公共区域设置障碍物的违法行为,对还路于民、还路于交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统计,公安交警和城管部门在市区共清理地桩地锁3739个,清理非法圈占公共场地设置停车场40余处。

      网友提问:城市道路设置停车泊位并收费,此举是否合理?

      停车办负责人回答:十分合理。停车泊位收费严格执行了物价收费标准,并且收取得停车费作为使用公共资源收入,将全部上缴财政,主要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道路临时停车,作为解决城区配套停车设施不足的便民措施,是解决“停车难”的辅助手段。对市区部分路段停车泊位进行停车收费,是利用收费价格杠杆引导车主“短停快走”,从而提高道路停车位的使用率,最大化利用道路资源,避免长时间占道停车,影响交通。利用收费价格为杠杆,也将引导市民合理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以调节城市交通拥堵区域的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网友提问:居住的小区内部停车位只售不租,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

      停车办负责人回答: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总则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章第三节第五十条明确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建议发现此类问题投诉住建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网友提问:一些高架桥下,有人设置了停车场,并收费,这不是公共区域吗?允许这样做吗?

      停车办负责人回答:高架桥下的区域属公共区域,不允许擅自占用设置停车场。《烟台市停车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公共场地、他人合法用地设置停车场。发生此类问题,应举报产权管理部门,由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整改收回。拒不整改并继续强占设置停车场的,将受到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 关键字: 停车管理平台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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