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创友出行”“盼达熊猫”“Gofun”等共享汽车企业于2017年陆续登陆昆明,这种机动车类别的共享形式在方便民众出行的同时,也给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昆明市政协委员孙跃文建议,规范“共享汽车”管理,科学设定投放量,做好承租人实名身份和驾驶资质查验工作。
现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执行难
据昆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统计,2018年共接报“共享汽车”类警情925起,其中涉及交通事故583起,车辆随意停放影响通行和需要挪车等群众求助159起、租用纠纷21起、租用车辆被其他人开走寻车22起、其他类别警情140起。由此可见,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共享汽车”管理措施已势在必行。
目前“共享汽车”存在缺少整体规划和管理规范、承租人身份查验难以落实、驾驶人交通违法执行处罚难等问题。因“共享汽车”使用者和实际所有人不统一,发生交通违法后,共享汽车驾驶人拖延、拒绝接受交通罚款或记分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共享汽车”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也存在一定的执行难度。
建议
确保“共享汽车”发展有序可控
建议做好统筹规划发展工作,由市交运局、市规划局科学合理设定“共享汽车”总量和市场投放量,确保“共享汽车”发展有序可控,符合城市出行需求和交通容量限制。同时请市交运局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推动“共享汽车”规模化、网络化、集约化发展,防止无序竞争和碎片化投放使用,对城市交通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建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组织研究诈骗租赁汽车的政策界限和具体认定标准,开展跨部门执法协作,严厉打击诈骗租赁汽车等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成立“共享汽车”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昆明市“共享汽车”发展整体规划、配套措施和实施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由交运局明确车辆和驾驶行为的属性(营运或非营运),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由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共享汽车”企业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行业诚信制度建设。由交运局牵头加强交运、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间信息的沟通共享,强化行业监管,引导企业成立“共享汽车”行业协会,推动行业自治自律,提升经营管理服务。
推动落实在昆“共享汽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承租人实名身份和驾驶资质查验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对接,对于身份和资质不明的,拒绝提供共享汽车服务,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建立完善的车辆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通过技术手段对车辆实施远程控制,及时发现承租驾驶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办理车辆的注册登记、技术检验和车辆报废等手续,并通过运营人员日常道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共享汽车”车况良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