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水平,河南省公安厅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城市交通管理治堵行动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着力破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问题,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一、积极推进智慧交通建设,提升精细化交通组织水平。一是依托实战化交警指挥中心和集成指挥平台建设,以监测控制、指挥调度、信息服务、分析研判和警务综合五大综合应用为着力点,以公安网、智能交通专网和互联网为支撑的科技信息化架构,搭建以态势感知为核心的城市道路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提高城市建成区交通信号灯的联网控制率,最大限度提升路口通行效率。二是依托大数据和集成指挥平台,汇聚融合行车轨迹、导航定位、视频监控等多维度数据,强化对城市交通出行要素的动态检测、实时感知,提高科学化决策能力和水平。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精细交通组织,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加强交叉口渠化设计,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左转及直行待转车道,改善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改善支路行车条件,合理应用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改善微循环系统;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灯协调控制能力,力争城市中心区主要路口纳入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四是加强主干道路流量控制,早晚高峰期间,在城市环线、高架道路、快速路等主干道路的入口处设立执勤岗位,有条件的设置交通诱导、流量检测、交通信号灯设施,指挥控制辅路车辆有序进入,科学调控主干道路流量。针对城市交通流量规律特点,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跟着堵点走的要求,科学调整改进勤务管理模式;早晚高峰期,加大交叉路口、交通拥堵节点的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五是加强交警“铁骑队”建设,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今年底前,省辖市交警支队和50%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建立专业“铁骑队”,2019年上半年全部建成。2019年5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公安交警指挥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任务,并全部联通视频指挥调度系统。
二、强化动态交通管理,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目标导向,聚焦群众关注、严重影响交通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问题整治为突破口、切入点,梯次推进、滚动整治、常态治理、高压严管“三驾”“三乱”“两闯”“两线”“两牌”“三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应用,利用“电子警察”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夜间勤务模式。积极借鉴深圳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组建夜勤巡逻中队、夜查机动小组和常态异地执法巡逻小分队“三支夜勤力量”,建立节假日机关夜巡警力、事故应急夜巡警力“两支支援力量”,全面提升夜间管事率、快速反应力和道路管控力。
三、加强静态交通管理,规范路内停车秩序。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治理违法停车。二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抓住拆违拆临有利时机,完善城市停车设施,推动开放单位内部停车场,共享停车资源。充分考虑居住区周边停车刚性需求,采取路内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差异化收费等措施,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三是积极助推发展“共享停车”经济,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实现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车位信息共享,推动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的停车位对外开放,通过时空置换,挖掘有限停车资源。
四、推进勤务机制改革,建立现代警务机制。创新勤务机制改革,构建“情、指、勤、督”“四位一体”的现代勤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情报主导警务的预警研判机制。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推进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积极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融合,拓宽勤务研判的深度广度,为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汇聚数据、打好基础;健全勤务分析研判机制,建立交通管理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平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精准的勤务指挥机制。各地要依托指挥中心,通过健全完善机制,搭建“统一指挥、上下联动、一体运作、精准高效”的指挥体系,推动指挥中心转型升级,实现实战指挥的“集成化、专业化、扁平化”。三是建立健全路面立体化网格化的勤务机制。全面推行责任区勤务,建立路面管控责任制,划定路面责任区,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切实推动民警上路、管事。积极推行“路长制”,借鉴推行郑州“路长制”的经验,以道路拥堵率、违法发生率、事故发生率、现场执法率、查纠交通违法率等为主要指标,将警力向社区、街道倾斜,加强勤务考核监督,实现以考促管、以考督管。积极推行分级分类勤务,根据不同警情,科学设定等级勤务、分类勤务等不同勤务模式,实现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用警。四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勤务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勤务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化加现场考评的考核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对民警执勤执法进行全程监督,对民警在岗履职状况进行实时监管,客观评价民警工作成绩,推动勤务落实到位。建立勤务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工作失职渎职、勤务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严格倒查责任;对勤务工作制度不健全的,及时修改完善,堵塞漏洞。将勤务考核与民警的表彰奖励、提拔任用挂钩,做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五、完善提升交通设施,主动破解交通堵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11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交通信号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治理,建立完善基础台账,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在有条件的地方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推广绿波控制、自适应调整、流量检测分析功能,优化信号配时管理机制,确保交通信号控制高效运转,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严格落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检测鉴定,规范设置、管理、使用。二是全面开展交通拥堵节点摸排调研,会同当地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逐一对本辖区的交通拥堵点段进行摸排调研,掌握交通拥堵特征、产生原因,明确工作目标,逐一研究制订缓解交通拥堵的对策和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采取路口渠化、可变导向、信号配时优化等管理手段推进非工程性治理措施,会同路政部门推进工程性小改小革和拓宽“瓶颈”、打通“堵头”等道路改造措施,积极改善拥堵易发常发路口、路段通行条件;落实交通拥堵点段管理责任,把加强交通拥堵点段秩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民警,每个交通拥堵点段的秩序管理工作都有明确的单位、具体的民警负责。三是保障公交专用道便利通行。配合相关部门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专用道监控和管理,在公交专用道沿线信号灯路口设置优先信号灯控制,切实提高公交车出行速度和准点率。
六、搭建社会共治平台,积极推动协同共治。进一步转变思路理念,推动将城市交通秩序整治上升为政府工程,科学考核推进,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秩序治理长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秩序治理工作格局。一是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住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机遇,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管理难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强力推进破解。二是推动部门协作。在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框架内,加强与住建、交通、质监、工商、城管、文明办等部门的协作,各司其职,分工配合,共同推进礼让斑马线、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代步车治理。三是完善警种联动。提请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整合交警、巡警、特警、公安分局、派出所等警力,科学合理划分职责任务,捆绑作业,建立健全交警主导、各警种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形成警种合力,共同管好路面通行和车辆停放秩序。2018年12月底之前,各地要在总结前期城市交通治堵工作情况、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本级党委政府作一次专题汇报,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出台加强改进城市交通管理治堵行动的意见措施。
七、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动员群众参与治堵。一是坚持问需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对拟出台的交通管理措施广泛听取社会和专家意见。主动征求群众对城市交通管理政策措施以及交通信号、交通设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交通民警执法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整改突出问题。二是通过各种形式教育提示广大出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自觉克服交通陋习,文明礼让、警民合作,保障城市道路顺畅。三是加大轻微事故快处快赔宣传力度,积极推行轻微事故“互碰自赔”和先清除现场后处理事故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