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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市停车配建指标大幅提高

    2018-11-12 10:37:12 来源:中国停车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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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0月23日印发《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标准于发布当日起施行。

    标准将规划区划分为四类停车分区,每类停车分区采用不同的停车位配建指标。一类地区包含环城路以内地区;二类地区包含环城路和二环之间、二环和三环之间重点地区和阎良中心区;三类地区包含二环和三环之间除二类以外地区,以及三环外重点地区;四类地区是外围其他地区。

      标准明确,从一类地区到四类地区,普通住宅和大型综合商业每百平米配建停车位依次不少于0.9个泊位、1个泊位、1.1个泊位和1.2个泊位;行政办公每百平米依次不少于1个泊位、1.2个泊位、1.4个泊位和1.6个泊位;商务办公每百平米依次分别不少于1个泊位、1.2个泊位、1.3个泊位和1.5个泊位。普通三级医院每百平米依次不少于1.2个泊位、1.3个泊位、1.6个泊位和1.8个泊位。相比于之前执行的《西安市建筑工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有较大的提升。

      对于机械车位,标准规定影剧院、会展中心、体育场馆、交通枢纽等人流、车流集中疏散的大型公共建筑,不应设置机械式停车位;新建住宅项目地下车库首层不应设置机械式停车位。住宅类项目配建机械式停车位数量占总配建停车位比例不应超过30%;商业、办公、医疗类项目配建机械停车位占总配建停车位比例,一类地区不得超过50%,二类地区、三类地区不得超过40%,四类地区不得超过30%。

      对配建有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且公交首末站、公交枢纽规模满足《西安市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规定的项目,机动车停车位配建可进行10%的折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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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suyan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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