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实施城市智能停车场(位)特许经营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县城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对城市停车场(位)实施智能停车管理。
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令第25号发布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县城市停车场(位)的管理将采用特许经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招标选择特许经营者实施城市停车智能化管理。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按照“占道高于停车场、长停高于短停”的原则,城市停车场(位)收费标准由县政府与特许经营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协议确定。
现就实施智能停车管理的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7天,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28—350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