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了第2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上通过《关于落实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市城管局采取五项措施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落实。
一、加强规划引导。2019年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完成编制或修编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二、强化政策调控。做好土地供应保障,因地制宜开放公共停车建设市场,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设施。
三、加快设施“补短板”。结合“城市双修”、棚户区拆迁、绿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鼓励老旧小区因地制宜扩容停车泊位数量。2019年底前建立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利用制度,鼓励既有公共建筑现有停车资源有效利用并对社会开放。鼓励各地新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支持尽快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
四、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停车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规范停车经营服务,推动停车设施向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完善公共停车场备案制度,加强停车设施行业市场监管。积极引导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
五、提高智能管理水平。建立信息共享、管理科学的市级停车信息管理和发布系统,实现三级引导,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享相关信息。制定公共停车场电子收费工作规范,全面实施电子收费。尽快完成并落实智慧交通专项规划,调节机动车拥有量和出行使用量。科学调整全市停车分区方案,促进停车资源合理分配,实现地区停车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城市机能正常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