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路边停车位智能收费系统实施将近一年来,在缓解了市区停车难题的同时,也备受争议:一边是市民吐槽停车几分钟竟然被收了10元停车费、位置划分不合理;那边却是运营公司巨额亏损、应收订单中逃费率高达日均57.9%、部分停车设施遭到破坏……
路边停车收费后周转率提高3倍
为了改善市区交通环境,解决市区停车难、乱停车现象。2017年10月,路边停车位智能收费系统在连江路、滨江路、上廓街等清远市区主干道路“上线”,市区路边停车位开始实行收费。
记者在江夏城泊了解到,自去年底实行路边智能停车收费后,软件部署完成且运转良好、项目组人员稳定。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停车资源使用不均,收费路段夜间空置率居高的现象。虽然在实施收费路段的乱停乱放解决了,但是周边出现违规停放却增多了。
“实行智能停车收费后的车位,周转率每日最高可达7次,较之前提高了3倍左右,杜绝了僵尸车、车位私有化,乱停乱放及停车资源使用不均等问题,真正将停车资源动态化,发挥道路临时停车位的作用。”小象城泊运营公司、清远市江夏城泊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申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路边智能停车收费后,明显提高了市区道路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城市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矛盾的现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停车要求和解决停车难问题。
据悉,目前市区智能停车收费运营范围为清城区范围内约3000个车位。截至目前施工完成泊位3248个,已上线运营2520个。9月2日将上线423个路边收费车位,9月6日暂定上线车位约470个。
路边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区域划分引吐槽
“在路边停车3分钟,竟然要收费10元”“吃个早餐5元,停车费竟然要10元”“路边收费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流转,应当在繁华路段或者机关单位密集的区域收费,为什么内街小巷也要收费”……自从路边停车实行收费以来,类似的吐槽并不少见。
8月24日,在市七届人大代表法制内司专业小组开展的专业小组活动中,也有不少市人大代表发表了对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的质疑。
“目前施行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设置不够合理,尤其夜间停车没有设置免费时段及按次收费标准引发了不少的投诉。”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光良当日坦言。
据悉,目前小象城泊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8年通过价格听证并经市政府批准的路内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为:白天(8:00-22:00),不超过3小时(含3小时),2元/次;3小时以上至晚上22:00(含22:00),5元/次;晚上(22:00至次日8:00),22:00至次日8:00,10元/次。
“从小象城泊施行一年的情况看,确实存在白天收费时段收费标准过低,夜间按次计费没有设置免费时段及按次收费标准过高的现象。”市发改局表示。
而对于路边停车位划分依据的问题,清城区城综局表示,停车位是经交警部门和城综部门批准的,是在原已施划的车位进行智能停车位改造。
设施遭破坏、逃费率高导致亏损严重
黄光良表示,目前江夏城泊的公共车位收费设备和系统都是较为先进的,不用工作人员值守,可以实现自动计费。然而,由于视频桩大量遭到恶意破坏现象,如踢打、撞击、喷涂遮挡视频摄像头等行为;后台接到设备报警后,需要指派人工进行处理,增加人工成本。
黄光良在给与会的人大代表算了一笔账:目前,每个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约在3200元,加上高温补贴、社保等支出,公司需要支付给每个员工的成本约在4500元/月左右,而每个人管理的车位大概是30个。照此计算,每个车位每天要产生4元多的收入,才能覆盖人工成本。
根据市发改局的汇报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清远市江夏城泊科技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18年6月审计报告》(城良内审字〔2018〕第B138号)。小象城泊经营清城区路内泊位停车前期固定投资额为21,979,850.71元,主营业务收入937,053.52元,营业费用16,668.74元,管理费用3,321,083.33元,财务费用3213.60元,营业利润(不包含前期固定投资)-2,403,912.15元。“公司亏损的原因除目前收费标准偏低,大量的逃费也是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
黄光良还表示,从目前看,目前我市市区收费停车位的布点范围偏少,商铺、机关大楼、市场、商圈等地区要求加设智能停车收费,提高车位流转。
发改部门正启动规范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工作
自从清远市区开始实施路边停车位收费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区停车难、乱停车的问题。而市民的态度也经历了由质疑,到适应,再到呼吁完善管理、合理收费的转变。
市发改局表示,目前该局已经启动完善《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工作,将明确规范依法施划的道路自动停车设施收费的时限设置、免费时限、免费对象等。“随着新的实施细则实施,预计将会较大程度地减少车主对晚上使用路内泊位停放收费标准不合理引发的不满和投诉。”
记者获悉,这次路内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调整思路,将以优化城市交通,确保道路畅通为前提,充分考虑路内泊位停车实际供需状况,按照“快进快撤”、“用者付费”原则,在充分考虑企业的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及车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参考周边城市路内停放服务标准,对现有收费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细化基础上,综合考虑合理确定。
焦点:路边停车收费是否经过听证?收取费用如何使用?
关于路边停车位收费问题,从几年前提出方案到去年落地实行,尽管其间媒体曾多次报道,但新政策实行后,还是引起了清远市民的极大关注,也牵动了无数车主的神经。
路边停车收费是否征求过市民意见?所收费用的用途是怎么样的?路边收费停车位停车被刮花谁来赔?等等问题更是备受市民关注。对此,记者采访了各相关方。
问题01:路边停车收费前是否经过听证?
执行2008年的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取得经营权
有市民提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是城市的公共资源,执行路边停车收费之前应当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而在本次公共停车场实施收费之前,并没有看到有相关听证的公示及新闻报道。
对此,清城区城综局回应表示,本项目路边停车收费因为经请示发改部门要求执行2008年的收费标准,即按照清远市物价局(清市价[2008]10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价收取。小象是通过2017年6月公开招标方式取得经营权,由中标人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要求中标人每个车位投资不少于3000元(经核算实际投入5000多元),利益分配按照标书和合同约定上缴财政。
记者从市法制局了解到,本次路边停车收费事项此前未组织听证,只是进行了社会公示,因此提议有关部门就路边停车收费这一项目组织听证。“根据《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应该组织听证。”
问题02:经营利润如何分配?
净利润按比例上缴财政
市民朱先生表示对收费款项的公开性十分关注。他认为,路边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收费标准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应当正式公开收费目的、收费标准、收费款项去向,“不能让我们在不清不楚的情况下,只负责交费就可以了。”
记者获悉,自2017年5月起,我市就对清远市清城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运营投资商进行投资、建设、运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顺拓投资有限公司,中标人为(主体方)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表示,甲方(即清远市清城区顺拓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顺拓公司”)有权要求乙方(即中标的东莞市江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江夏城泊)按时支付特许经营管理费。
特许经营管理费将分两个阶段分为不同的标准。
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运营前三年期间,如项目每年经营状况未能实现盈利的,江夏城泊无需向顺拓公司缴纳特许经营费;如项目年运营状况实现盈利,则需要按本项目年净利润的20%向顺拓公司缴纳特许经营费。
第二阶段为第四年起至运营期结束。在此阶段内,根据盈利情况,江夏城泊需要按照约定的比例缴纳特许经营费。如果项目经营仍然未能实现盈利或者盈利后年净利润未达到175万元,江夏城泊均需按50万元,年向顺拓公司缴纳特许经营费。
清城区城综局今年6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收取的费用将由财政管理部门每年在财政报告中予以核计,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开发布。
问题03:收费后停车被刮花谁来赔?
所收的费用为个人车辆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不承担责任
有市民认为,公共车位收费后,车主与运营公司达成了管理协议,一旦发生车辆被损害的情况,责任如何划分。
清远市江夏城泊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申东表示,路边停车所收的费用为个人车辆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无责任承担车辆破坏行为。车辆的灭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公司将积极协助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建议车主进行报警处理或报保险公司理赔处理。
问题04:如何追讨欠费?
分三步追讨欠费,催缴后仍不缴纳将公示或起诉
黄光良表示,逃费严重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使得经营企业出现严重亏损。目前该公司收费车位所有的订单中,60%以上为30分钟内免费;而应收订单中,车主逃费的情况非常严重,应收订单中逃费率为日均57.9%。
市发改局表示,我市目前还没有像广州、深圳、珠海制定对逃费和恶意损坏泊位设施行为的处罚措施,为此小象城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每一收费路段实施24小时全程紧盯的方式管理,这也是造成运营成本大幅增加的原因。
对于车主逃费严重的问题,记者获悉,运营公司将分步追缴欠款:第一步,现场协管工作人员放置欠费温馨提示单张;第二步,电话,短信催缴费用;第三步,经催缴后仍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将在小象城泊微信公众号公示名单或者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