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启动了“路长制”警务管理模式,将主城区65条主、次干路全部配上“管家”,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全面落实平安本溪“民生警务”战略,市公安交警部门树立“警力跟着秩序走,勤务随着需求变”的交通管理理念,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形式,构建起“路长制”警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主城区道路通行质量。“路长制”警务管理模式组织结构有四级架构,分为:总路长、分路长、路长、巡长。总路长由交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分路长由辖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担任,负责协调辖区范围内联勤联动,组织开展交通巡控、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应急处置等工作;路长由辖区交警大队中队长担任,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巡长由主城区12处支撑点巡控警力担任,主要负责道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指挥中心。
在“路长制”警务管理模式运行中,市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路障”预警机制,拓宽情报信息收集渠道,交警指挥中心以智慧交通管控平台为基础,整合“122”接处警、源头监管等各类功能,对主城区主要路口、路段开展视频巡查,及时发现路面各类影响交通通行的问题,第一时间下达调度指令,及时调警快速处置;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路长和巡长实行定路段、定任务、定标准“三定机制”,确保道路交通拥堵及交通事故发生时,迅速出警开展处置,提高处置效率,确保在交通拥堵及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快速恢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