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到2025年建成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方便快捷、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公共交通系统,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城区)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形成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意见》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域内、符合通行条件的社区、小区要科学设置线路开通城市公交车,满足城市扩张需求,扩大公交覆盖面。要提高对园区企业的服务水平,以定制线路、开设专线、小循环等多种形式,完善多元化公交服务网络,扩大公交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建立“快速线路、主干线路、分支线路、微小线路”四级线网结构,加快智能公交建设,完善智能调度系统,扩大电子站牌覆盖,推行乘车扫码支付,建成网上办公系统和手机APP,推广全国交通“一卡通”。要推行“互联网+公共交通”,向公众提供全链条、全方式、跨区域的综合交通“一站式”信息服务,推动公交智能出行。
加大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管理设施投入,加强公共交通专用道的监控和管理,在拥堵区域和路段公交站点前后30米范围内取消占道停车。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占用公共交通专用道行为的执法力度。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公共交通优先车道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明确区分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
此外,我市还将公交城市创建和优先发展公交结合起来,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科学制定公交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在规划、建设、用地、路权、资金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公交城市创建基础上,适时启动并争创全国“公交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