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交警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2017年度深圳各单位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38.2万辆,拘留涉摩涉电各类违法人员11986人,查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及门店各类违法923宗,其中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未粘贴公告159宗、占道经营254宗、无照经营65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312宗,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超范围经营133宗,排查辖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15439宗,处罚10279宗。
2017年,全市共发生涉摩涉电交通事故523起,死亡94人,受伤600人,同比去年事故起数增加107起,上升25.72%;死亡人数减少57人,下降37.75%;受伤人数增加187人,上升45.28%。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2017年是“禁摩限电”整治工作的第六个年头,六年来深圳交警不遗余力开展路面整治,每年查扣涉摩涉电车辆38万左右、拘留8000多名无证驾驶及非法拉客人员。自2012年4月实施“限电”政策以来,结合“平安鹏城”“百日行动”“法治通城”等一系列全市整治行动,深圳交警不断加大涉摩涉电违法车辆整治力度。据统计,2012年至2016年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为173人、165人、158人、151人、94人,呈逐年下降趋势,此外,涉摩涉电两抢案件大幅减少,原特区内已杜绝。
明年将实施“疏堵结合”综合管理措施
据了解,深圳在2018年将参考广州做法出台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疏堵结合”的综合管理措施。
●在一些未限行区域或者交通秩序较乱的地区采取疏导管理措施,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试点共享电动自行车出行,实施集中充电、集中停放,通过换取免费骑行次数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在罗湖、福田、南山等区研究在辖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试点全面禁行的可行性,参考广州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禁售”(超标车)“禁行”“禁停”“禁坐”等管理制度,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参照南宁模式,在部分辖区试点增设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教育培训点,由区政府牵头,在每个街道办建立1个固定学习点和2个简易学习点,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