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交通堵塞,三亚出了新招,在全市推行“路长制”,整合三亚公安局警种资源,按辖区和业务职能划定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路管员。高峰时段,几乎每条路段都有警力在路面。有了“路长”和路管员管交通,既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还解决了老百姓的烦心事,获得群众和游客纷纷点赞。12月19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除了三亚、海口已推行“路长制”,全省各个市县也将推广“路长制”的做法,让“路长”成为道路交通“管家”。警方也呼吁,在“路长制”面前,唯有人人为“路长”分担压力,才能确保道路畅通,让人人享受到出行的便捷。
走访:既管道路疏通也管“闲事” “路长制”获群众和游客点赞
从警10年的王灿霖,是三亚林旺派出所民警兼路管员。三亚启动“路长制”后,他成了223国道林旺段的一名路管员。这意味着,上班时间,他管辖的这条路只要一有事,他必须负责到底。
12月5日下午,没有特殊警情,王灿霖驾驶警用摩托车赶到林旺小学门口处指挥交通。当时正值放学,学生一涌而出,家长们也将学校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王灿霖与其他路管员一起,立即投身疏导交通。发现有孩子过马路,他一个箭步冲上去护送。
路管员的辛苦付出,给道路通行带来的改变是清晰可见的。“以前大茅隧道一堵车就是几个小时,现在一堵车,路管员赶过去基本在一小时内解决交通堵塞问题。以前高峰时期,林旺市场路口处堵得一塌糊涂,现在有路管员疏导交通,十分顺畅。”王灿霖说。
上路执勤的路长和路管员,不仅要管交通和巡逻布控,还热心为路面上的市民和游客服务,拉近了民警和群众的距离。11月21日傍晚,三亚友谊派出所协警兼路管员林玉桐执勤时,在三亚湾路发现辽宁游客程艳一家的车辆因为汽油用尽熄火在道路上。当时正值高峰期,熄火引起交通堵塞,车主十分着急。
发现这一情况后,林玉桐立即反馈回指挥中心,呼叫来相邻路段几名路管员,一边指挥路面交通进行疏导,一边帮助游客将熄火车辆推到了最近的停车场停放,还帮游客买了汽油回来。游客为此称赞不已。
做法:高效利用警种资源的新探索 确保做到“堵路不堵心”
路管员王灿霖和林玉桐所做的工作,其实只是三亚启动“路长制”的一个缩影。三亚交通秩序提升和老百姓出行体验改善,证明了“路长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据悉,今年9月30日起,三亚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动“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着力打造便捷高效,安全通畅的交通网格,确保一旦发生紧急安全事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出警、及时处置。
按照“保障通行、促进安全、做好服务”的总目标,坚持“全警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三亚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各级路长组织架构,整合全局警种资源,按辖区和业务职能划定一级路长、二级路长、三级路长及路管员,并实行责任捆绑、勤务捆绑,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取得明显改善,做到“堵路不堵心”。
“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的全面推行,正值国庆、中秋长假的前一天,“路长制”刚诞生就面临年度超长假期的严峻考验。据统计,在车流量同比去年国庆节增长38%的情况下,三亚市在长假期间,未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和谐。
据了解,除了三亚,海口也在今年11月份左右启动交管一级加强勤务工作机制,实施“交警+”、“一路一长、一段一组、一点一策”工作机制,加强恶劣天气、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力度,其中包括实行主要负责人包干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省交警总队:“路长制”做法 将推广到各市县
近日,为确保我省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2017年12月初至2018年4月底,开展为期五个月的“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其中就提及海南要建立路长制,整治城市交通乱象。
“路长制其实就是一种工作机制,通俗来讲,所谓的‘路长制’就是每条路明确一名责任人,由各支队、大队负责人以及警长实名制对某一路段负责,对道路交通实施更精细化管理,管理流程中包括巡查、反馈、协调、处置和督查。”省交警总队交管科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三亚、海口,接下来“路长制”的做法将推广到全省各个市县。
该负责人特别提到,在“路长制”中,要摸排市场、学校、商圈等高峰拥堵时段和路段,建立路长制等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提高易堵路段见警率和管事率,应对可能出现的交通运行高峰,保障城市交通运行。
专家建议:明确“路长”权责
不仅治堵还能服务城市交通建设
对于“路长制”的做法,海南省公共关系协会执行会长、秘书长代红也认为很必要,“但是‘路长制’能不能起作用,首先要明确‘路长’的权利和责任。”
代红表示,首先要明确“路长”负责自己管辖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预防等工作。工作中“路长”每周上路管事、督查不少于多少次,确保“路长常在路上,路上常见路长”。她建议将机动车遵章率、交通事故发生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路长”的重要依据,并树立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代红建议,除了治堵,“路长制”也能在城市交通管理多方面发挥作用,可与城管、交通部门建立共管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各“路长”可根据管理区域的需要,动用联合执法机动力量,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打击,对交通陋习进行从严管理。
名词解释 “路长制”
“路长制”全称“路长责任制”,“路长”由各交通支大队民警及相关负责人承担,以“全路实名”“全长有责”“路格集合”为原则,对交通标志标线设施等交通语言,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及时发现解决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以及交通信号故障灯问题,并针对相关路段拥堵的成因等进行分析、提出缓堵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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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警实名承包道路治堵
今年9月份,北京市交通委、市公安交管局均发布了“最堵9月”交通预报,提及交管部门,还将推出新的管理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出“路长责任制”,由各支队、大队负责人以及警长实名制对某一路段负责治堵。
“路长责任制”,以“全路实名”、“全长有责”、“路格结合”为原则,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及时发现解决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以及交通信号故障等问题,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道路的良好运行。
浙江:实施“路长制”管理形成合力
2017年6月5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齐贤镇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实施“路长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路长制”管理,由党政班子成员担任“路长”,并落实相应的处办作为责任处办,具体负责所属路段的督查、反馈、整改等工作职能,并配备一名集管办或综合执法中队的队员作为巡查员,负责该路段的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