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按照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公交优先发展,兰州公交分担率达40%
《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等问题有效缓解,城市道路慢行交通系统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兰州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其他设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解决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问题
健全交通管理工作体系。制定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完善城市道路路网结构,优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级配置,通过建设综合型立交、人行过街设施、高架式道路、下穿式通道和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实行单向交通等多种方式,有效提高城市道路连通性。加大次干路、支路、背街小巷建设改造力度。探索示范为人行过街设施加装防雨雪棚和电动扶梯。
解决交通信号灯不符合标准、配时不科学、自动化程度不高和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以及群众看不见、看不懂等突出问题,解决道路交通标牌相互遮挡和被树枝遮挡等问题。
按照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提高停车泊位供给。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相关批准文件明确为停车设施的,不得违规改变用途;违规改变用途的,城市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清理、限期恢复。建立完善停车信息查询、引导、收费等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按照区位、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车辆分布,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
试行早晚高峰时间潮汐车道等手段
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组织。广泛运用交通工程技术加强城市道路渠化设计,改善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
完善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因地制宜推广绿波控制和自适应调整,合理设置交通信号周期和配时,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水平。试行早晚高峰时间潮汐车道、可变车道、单向交通组织、快速路匝道进出口控制等管理手段,治理交通拥堵节点。
严格控制道路开发和占用道路等行为,规范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建立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快速处置交通事故,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通行阻碍。
通过前移停止线、设置待驶区、增加路口车道、优化信号配时等手段,充分挖掘道路通行潜力,提高路口通行效率。
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
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规划设计,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 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倡导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推广港湾式公交候车岗亭。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推动“零距离”换乘。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需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充分考虑照顾老年人、残疾人的出行特点和需求,合理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和行人过街信号灯。鼓励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强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