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 城市智能交通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恩施州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2017-07-05 09:21:30 来源:湖北运管 评论:
    分享到: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是湖北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54%。由于辖区两市六县全部为国家级贫困县,各县市城市公共交通比较落后,发展缓慢,全州公交车辆仅600余标台线路80余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部署和要求,统筹推进恩施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近日恩施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确保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县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交通运输、财政、国土、公安、住建、规划、审计、物价、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各项政策,共同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州政府将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县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投入力度大、群众满意度高、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各县市政府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交通发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公交企业营运绩效、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

      意见提出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全州城市交通运输中的主体地位,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水平显著提升。各县(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不低于80%,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达到40%以上,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80%以上,车辆营运调度管理系统安装使用率达到90%,“一卡通”使用率达到80%。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0%以上,公共交通车辆平均营运时速达到20公里以上,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达到10标台以上。

      恩施市建成5条快速、大容量公交线路;建立公共交通优先信号系统,公交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5公里,准点率达到90%以上;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

      意见强调要加快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县(市)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住房和规划、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专项规划,经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后,由县市政府批准实施。县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在2017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

      同时将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在投融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用地,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积极推进城际、城市、城乡、镇村客运公交一体化;要适应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州内具备条件的旅游景区开通公交旅游专线,满足广大市民就近旅游需要。

      意见规定要落实公交优先保障措施。各县市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补助力度,并从市政公用设施等收费和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逐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投入资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对城市公交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执行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等免费乘车及学生票优惠乘车,以及持月票和“一卡通”优惠乘车等方面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企业因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经营冷僻线路等原因增加的成本,由县市政府给予补偿和补贴。补偿和补贴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审计、价格等有关部门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费用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形成成本监审报告,其结论作为县市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行补偿和补贴的依据。与企业服务指标、成本控制水平挂钩。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关键字: 恩施州 公共交通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