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经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定九江市为2017年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并将下达奖补资金,用于九江市公共交通设备设施建设。
江西省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省财政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每批试点城市创建周期为3年,重点围绕提升装备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及配套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由各设区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交通发展需要提出创建试点申报,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试点城市。
目前,九江市成功被列为2017年江西省“公交城市”创建工作试点城市,将于2019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开展“公交城市”创建试点工作,将助推九江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加速迈进,有效提升公共交通设施装备水平,提高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让广大市民群众享受到越来越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