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道路通行水平,市政府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交通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据悉,“大整治行动”从现在开始持续至年底,将重点整治八类突出违法行为。
从现在起至10月,是此次“大整治行动”的严管严治阶段,将全面开展整治行动。10月至12月,集中巩固验收前期整治成果,重点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大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区域包括:市区7个严管区域、39条严管道路,各市自行确定整治重点道路或路段;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园林景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公交中途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公园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大整治行动”要实现五大目标:明显减少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减少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打通一批断头路,改造一批拥堵节点,使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得到显著改观;全面排查梳理交通标志及相关设施,优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提升智慧交通建设应用水平;增强交通执法权威,提升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
机动车乱停乱放
主要针对市区尤其是严管区域内机动车违停、随意乱停靠上下客等行为
机动车路口违法
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行经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在人行横道线或网格线内停车等候等
机动车违法变道、占道
包括实线变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连续变道以及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及公交专用停车区域等
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
包括无牌上路、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假证等
酒后驾驶等妨碍安全驾驶
包括酒后驾驶、接打手机等行为
货车闯禁区、超限超载等
包括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运输车、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进入城市快速路、市区禁行区域等;高速、国省道货车超载等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
包括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
行人乱穿马路
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