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从1月7日起为318辆制式警用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重点对机动车抛洒杂物、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走公交道等8项交通违法进行抓拍。
下一步将对沈阳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开展安装工作。据统计,在这项措施实施以来的几天,截至1月12日,通过警用车辆行车记录仪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累计570件。
大部分警用车辆都是24小时全天候在路面进行巡逻执法,对8类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警用车辆记录仪先期重点抓拍的对象,具体如下: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2.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私家车走公交车道);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黄格区违停);4.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5.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8.驾驶机动车随意抛洒杂物的。
1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给全局所有巡逻警车安装了高分辨率行车记录仪,让警车在行驶途中兼具“流动电子警察”的功能。此行车记录仪在车辆静止可识别40米范围内的车牌,车速在8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可识别5米范围内的车牌。重点对固定式电子警察盲区路段的交通秩序进行管理。
据悉,新安装行车记录仪的巡逻警车近日将上路正式开展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