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危害大,极易造成附近车辆司机和行人“瞬间致盲”,从而引发事故。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交警支队获悉,警方在鼓楼区杨桥路部署了新型电子警察,对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据介绍,新“上岗”的电子警察是全国首个智能抓拍远光灯系统,一个抓拍点有两个监控,分别抓拍车辆外形和测量灯光角度;监控捕抓的信息会和后台车辆灯光数据库自动比对,实现自动识别是否属滥用远光灯,查处率100%。
道交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交警人士介绍,一般在城市里开车最好不要开远光,因为城市里照明条件都比较好。远光的角度太高很容易晃到对面来车和周围行人的眼睛,影响他人的视线,很不安全,并且是一种不礼貌的驾驶行为。
在高速路、郊外没有路灯的地方行驶可以开远光,扩大视野范围。但是遇到对面有车需要会车的时候,处于安全和礼貌的考虑,切换成近光。
抓拍时系统自动录像
5月4日晚上,杨桥路由东往西方向,闽AT0207,闽AT9831,京PF7P70,闽A8219W、闽AH337P五辆车因滥用远光灯被拍。
福州交警支队科设大队负责人介绍,这套自动查处智能系统克服了查处远光灯难以非现场查处的缺点,目前先在杨桥路部署,该系统可移动执法。接下来,交警将会在市区其他路段逐步推广。
据了解,这套系统的前端含两个监控探头,一个监控在灯光的辅助下抓拍车辆的外观,一个是测光灯,测量车辆的灯光角度;在同一时间内,这两个监控同时抓拍;而在间隔数秒后,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抓拍,捕抓车辆违法的过程,同时对车辆车牌、车型等信息进行自动比对。
“在监控抓拍、固定证据后,会自动传输至后台。”这名负责人介绍,后台有涵盖所有车辆车型的灯光数据库,二者进行自动比对,以此来确定该车辆是否属于滥用使用远光灯违法。同时,整个抓拍过程,系统会自动录像,固定证据。
这些被拍车辆违法人将被处以扣1分、罚款100元处罚。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福州交警人士介绍,因为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其隐患主要有几点:
隐患一:瞬间致盲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隐患二:对距离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地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道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
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隐患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
此外,当后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记者陈雪芳通讯员榕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