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政府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建立并应用智能停车系统的目标任务,以及市政府关于拓展城市停车诱导有关工作要求,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就“政企合作、资源互换”拓展实时停车数据向社会公开政企合作伙伴。
1.项目名称:杭州主城区拓展停车诱导资源公开征集合作企业。
2.合作内容: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征集方”)将其管理职责范围内所采集的存量道路停车收费泊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泊位状态实时数据,与合作单位采集的除此以外的各类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包括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泊位状态实时数据进行“资源互换”,实现信息共享。
3.实施范围: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等各类对外开放的公共停车泊位资源。
4.实施计划:
4.12015年底前完成上城区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套公共停车场库实时停车数据接入,并覆盖滨江(以奥体板块为主),实现诱导显示。
4.22016年4月底前完成钱江新城、西湖景区、武林商圈停车数据接入,年底完成主城区覆盖率达到85%以上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约10万个泊位,并力争完成更多的停车场库信息采集。
4.3后续政企合作双方在停车泊位、停车场库的动态调整(增加或减少)数据共享。
5.合作企业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拓展公共停车数据采集能力,并在参加公开征集报名前在实施范围内已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等对外开放的社会公共泊位1万个以上的实时停车数据的业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5.3基于现有道路停车管理系统构建于阿里云政务平台,以及杭州市政府与阿里巴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能实现与阿里云政务平台的对接,并将采集数据全部接入征集方指定的阿里云交换汇聚平台;
5.4能承诺在自合作开始之日起的五年内全力保障己方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并遵循统一的共享交换标准向征集方全部提供。
5.5未按照政企双方合作协议完成各项工作的,能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6.合作企业的确认:
6.1若有且只有一家企业在公开征集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符合条件的,则确认此家企业为合作企业。
6.2若有多家企业在公开征集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符合条件的,则由征集方组织专家小组,按照合法合规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竞争性评比,筛选确定一家合作企业。
6.3经筛选确定合作企业后,由征集方公示合作伙伴,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参与公开征集的其他企业的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则确认其为合作伙伴,政企双方签订商务合作协议。
7.竞争性评比的标准:
评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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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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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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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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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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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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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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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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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范围内已有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等社会公共泊位1万个(含)以上的实时停车数据的业绩。业绩中所采集的泊位数据规模(以1万个为基数,得40分)每多于1000个(含)则加1分,业绩突出、经加分至100分的,且无其他企业可得满分的,则直接确定其为合作企业。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其他业绩证明或在自有产权平台上展示证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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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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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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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难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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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杭州主城区停车资源分配、“停车难”突出程度结合此项目标任务的推进安排等因素,在企业提供的业绩中,若核心区域(按收费区域确定)、重要的商业(武林、湖滨商圈)、医院(浙一、浙二、省妇保、省中医、市一等)周边区域、上城区、滨江区、景区、钱江新城等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公共停车场库、商业配建公共停车场库等对外开放社会公共停车泊位数量占比较大的,酌情给分。上述区域综合占比在80%≤&的,得30分;占比在50%≤&<80%的,得20分;占比在20%≤&<50%的,得10分;占比在10%≤&<20%,地5分;占比&<10%的,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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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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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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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传输准确性与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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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采集数据准确率达98%以上,实时反应速度误差在15秒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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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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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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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的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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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采集实时停车数据中安装自有设备的得1分,且为唯一设备安装采集企业的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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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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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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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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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实现与阿里云政务平台的对接,并将采集数据全部接入征集方指定的阿里云交换汇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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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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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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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运维服务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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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运营服务基于停车诱导系统的经验,并已有社会化开放运行的渠道(如自有的手机APP、PC端等)。需提供为本企业所有权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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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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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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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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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严格匹配征集方推进进度安排,并在商务协议中予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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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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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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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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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承诺在自合作之日起的五年内全力保障己方数据采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并遵循统一的共享交换标准向征集方全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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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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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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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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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在杭州的,得2分;有本地子公司的得1分;无本地子公司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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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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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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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安排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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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服务期限内的运行维护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服务计划的可行性及服务人员数量等相关的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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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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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报名方式与注意事项:
请意向企业在公开征集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包括:合作意向书、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服务承诺书等有关资料,均需盖章。本次公开征集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报名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方不予受理。
9.公开征集信息发布期限(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7日。
10.报名资料递交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231号407室。(评比地点另行通知)
11.本公开征集将在中国杭州网(www.hangzhou.gov.cn)、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zcgw.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2.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友杰,电话85808102。
13.其他未尽事宜,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享有解释权。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