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近日,省政府对审议意见作出反馈。根据省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018年底前,我省将建设完善城市公交运营调度管理系统、中心城市将建成城市公交电子支付平台。
针对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健全政府政策性补贴补偿机制的意见,报告指出,我省将全面推广北斗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全省公交车辆在2015年底前全安装车载卫星定位设备;各级政府2015年底前建立并推行城市公交企业成本评估和补贴补偿制度;出台城市公交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对新能源公交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暂免收基本电费。
对推进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各地政府2018年底前按全省统一标准建设完善城市公交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与应急处置系统和出行信息服务系统,促进城市公交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沿海城市主要客流走廊建成一批公交电子站牌。至2018年底,中心城市建成城市共建电子支付平台,实现老人、学生、军人、残障人士等凭IC卡优惠乘车和公交IC卡在全省范围的互联互通。
此外,针对加强公交人才队伍保障的意见,省政府还将督促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城市公交驾驶员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等,确保其薪酬不低于当地城镇单位同等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水平,年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工资增长指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