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实施“两加一推”战略、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贵州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高速公路是保持全省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的交通大动脉,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带来的交通流量的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与压力会越来越大,如何确保高速公路安全高效畅通,更好更快地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话题,这给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
黔南州高速公路连接东西、贯通南北,是贵州西出川渝,东接湖南,南下两广、通达海口的重要交通枢纽。近年来,黔南州高速交警在省交管局、交警支队党委的领导下,为确保黔南州高速公路畅通,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实际情况复杂多变,各类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仍然时有发生,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究其根本原因是管理部门之间传统的“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日新月异的高速公路发展趋势,改革和创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已然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迫切需要。因此,如何有效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把十指紧握成拳头,破解防控与管理系列难题和问题,实现高速公路秩序好、事故少、路畅通的目标,是我们不懈探索与思考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黔南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截止2014年6月,黔南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485公里,为全省九个地州市高速公路里程较长的州(市),承载了全州70%客运量,50%货运量,成为全州交通运输的主力军,到2015年底,黔南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增加到近10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黔南州高速公路道路通行有流量大;发生事故危害、影响性大;受天气和地理影响大;现场纠违难度大等特点,公路事故预防形势严峻。据统计,仅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黔南辖区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3269起,死亡161人,受伤754人,直接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7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1起。
二、黔南州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黔南州高速公路道路通行方面存在道路的通行能力已无法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收费站道口少、收费匝道狭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其管理工作还是以公安高速交警管理为主,公安交警一家揽“大局”、唱“独脚”的老模式难以适应高速公路发展,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仍然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工作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确立,管理主体单一、管理力量分散、管理措施落后、缺乏有效合力的局面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有关各职能部门之间却存在着职责不够明晰、沟通不紧密的情形,管理资源也没有整合到一起,没有形成一个严密、高效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管理水平和防控能力不高。应急预案适用性范围偏窄,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现有的应急预案内容过于简单笼统,针对性不强,对人员组织、任务分配、现场设定、后勤保障、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等都没有进一步明确,且缺乏必要的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势必影响到应急处置工作。高速公路管理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给应对违法查缉、突发险情、清障施救、恢复交通、抢救伤员等带来了影响。
三、建立黔南州“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构筑高速交通安全管理大防控体系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涉及人、车、路、环境等多个要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既然是社会工程,它必然涉及到社会的相关部门,只有实现“整合资源、统一指挥、齐抓共管,各司其责,打防并举,协调配合、显见成效”的原则,才能实现社会资源共同参与这项工作,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和警种联勤、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高速公路交通综合“大指挥”管理系统,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而高速公路实行扁平化管理、构建交通安全防控大指挥体系,正是这一指导思想的大胆尝试。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是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前进的动力。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的构建是对传统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是提高维护秩序、事故预防、现场处置能力,确保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的需要。
(一)建立“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的建议:
1、建议由交警总队、州公安局协调,按照“以条为指导、属地为管理”原则,由州政府办牵头,高速大队全力配合,定期召开由州应急办、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高速应急救援、业主单位等相关部门的“高速公路管理联席会议”,达成建立“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基本共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2、建议将“高速公路管理指挥中心”设在业主单位的监控中心,由业主单位负责筹建“高速公路大指挥中心”相关硬件设施,建成后,为各相关部门共享使用,在同一平台运行。
3、建议由州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高速应急救援、业主单位等部门组成“高速公路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制定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督促和检查成员部门制定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整体性责任机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适应不同时期特点的联勤联动工作部署,不断完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三重”以下的较大事件指挥和常规工作安排,以及日常的勤务安排。
4、建议建立日常工作运行的一般指挥模式,各成员单位派驻指挥中心的带班人员为本部门指挥员及部门之间协调员,切实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宏观指导职能,高效扁平化指挥;指挥员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督促本部门日常工作,收集路面信息、警情,发挥信息运转枢纽作用;按值班长指令做好遇突发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指挥协调工作,达到即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协作;由交警、路政、营运中心、当日派驻指挥员轮流排班,担任指挥中心日常常规工作正副值班长,由正值班长负责督促各成员部门(单位)指挥员按照职能职责以及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高速公路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联动工作。
(二)建成“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的作用
1、能够加强路面巡逻管控力度。“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可以最大限度整合公安高速交警与高速路政、施救部门之间的“多部门联勤、多车多人巡逻”模式,弥补路面管控巡逻力量的不足,可以实现巡逻线路、时间进行无缝链接,使辖区的巡逻力量倍数增长,巡逻密度大大增加,极大压缩违法犯罪时间和空间。
2、能够促进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将业主单位纳入“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根据《贵州省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制业主部门向政府交纳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金,督促业主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创新督导机制,推动“安全就是效益”理念,促使业主由被动到主动,及时开展隐患路段整治工作,提高隐患路段整治力度,从而提高事故防控水平,化事后置为事前预防。
3、能够有效地发现和开展恶劣天气交通管控。高速路段出现雨、雾、冰、雪特别是凝冻等恶劣天气情况时,各职能部门在“大指挥”统一指挥下,第一时间发现预警、第一时间通报信息,第一时间调配处置,相关部门人员、车辆、物资、设备等方面及时到位,高速各路口收费站电子显示屏预警到位,各项管理措施及时施行,部门紧密协作,迅速联合施救,形成合力,加大高速公路的应急处置水平和能力。
4、能够有效地整治重点违法和事故救援处理能力。“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遇有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时,可以第一时间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力量、设备资源,实施精确处置,省略部门间因沟通不畅、信息不准、施救不力等问题而引发的其他严重后果。 5.能够提高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和密度。“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建成后,可以利用一切宣传资源平台,积极打造“交通安全大宣传”的局面。积极发挥营运中心(业主部门)、客货运企业、有关执法部门等相关力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与整合,通过在高速公路辖区收费站、服务区、桥梁等沿线建设宣传橱窗、宣传展板、固定式宣传标语、影音播放点、LED电子显示屏及宣传壁画等措施,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的宣传层次,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及过往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总之,高速交通安管理工作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新的需要,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已不单单是公安高速交警的一家的责任,而是迫切需要各级职能部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所以整合社会资源共享共用,建立“高速公路大指挥管理系统”,实行扁平化管理,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势在必行。
(作者系黔南州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