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交通运输局建立道路运输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监督考核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县运管机构负责辖区重点运输车辆过程监控工作,明确专职监管人员。道路运输企业落实监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机构,确定监管人员,制定监控岗位职责,对营运车辆进行全时段全过程监控。二是明确监控频次。各区县运管机构通过监控服务平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情况进行随机检查,每月不少于4次,所检查车辆数量不少于联网联控车辆总数的50%。三是明确运营情况上报机制。道路运输企业于每月14号、28号前,将所属车辆车载卫星装置使用在线情况、行车安全提醒情况、车辆违章处理情况报送运管机构。四是明确督查通报机制。市级运管机构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营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对各单位上报的动态监控信息进行综合考核,不定期登录监控平台督查系统对各单位在线监控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