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打车软件PK大战越演越烈,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抢单或频繁查看手机信息,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危害司机及乘客的人身安全。省公安厅交管局通过官方网站提醒广大出租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打车软件属于违法行为,若因此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还要‘关心’手机里不停播报的下单信息,怎么可能保证行车安全!”一位刚下出租车的乘客抱怨道。目前,广大出租车司机在车辆行驶中频繁使用手机,甚至在车上设置多部手机来使用打车软件。而这种在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机的行为其实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嘀嘀打车”也在司机客户端内置操作指南对司机操作行为作出规范,要求司机应当在安全停车情况下使用软件接单,并且会在“报单”语音提醒过程中穿插提醒司机不要在行车中操作软件,“目前就我们软件运营方来说,还无法在技术上禁止司机在行车中操作手机软件。”
针对出租车司机“频繁”使用打车软件极易产生不安全因素这一情况,国内个别省市已经开始针对打车软件使用进行监管和规范。例如,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正式发布新规,规定司机在出租车内只能安装一个打车软件终端,实行一车一终端,同时将加强监管工作,发现出租汽车安装多个“手机叫车终端”的问题,对其情况进行登记核录,并责成出租汽车企业进行整改。而在深圳、上海等地曾叫停过第三方打车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