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涉及出租车的各类收费行为,维护出租车企业和司机合法权益,日前,汕头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我市出租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对出租车经济承包经营服务收费所包含的出租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和代收代支费用等三大类项分别作出明确规定:严禁违规收费、截留或挪作保证金;企业要定期对代收代支费用进行结算并向司机公布,规范代收代支费用行为;坚决制止企业违反规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牟取暴利。
《通知》还就出租汽车企业与司机的经济承包合同文本以及收费公示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