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召开改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宣读《关于公布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成功申报城市名单,宁波市位列其中。申报成功后,交通运输部将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合作框架协议》,在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公交系统、快速公交运行监测系统、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未来五年内,全市将以“公交都市”创建为契机,加大公共交通建设投资力度,确立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用地保障、资金保障四大保障,努力实现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45%、建成区线网密度3公里/平方公里、万人公交车保有量15标台、公交准点率提升10个百分点等公交都市考核目标,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交通体系。至2017年,如经交通运输部验收合格,将被授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