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8日起,本市新增的21套固定电子警察和70套流动电子警察将“上岗”执法,主要针对高峰时间段异地号牌车辆上高架道路行驶和社会车辆侵占公交专用道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管理。交警部门提醒,新增的电子警察分布点在上海交通安全信息网上可以查询,同时强调,车辆驾驶员还是应严格自觉遵守相关禁令标志标线规定,杜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为维护本市高架道路通行管理秩序,强化违法查处,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高峰时段违法驶入高架道路的异地号牌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在原有非现场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电子警察管控密度,强化管理。具体措施:对部分高速公路以及大桥、隧道等与高架道路接壤处(以下简称:高接高)加装标志,提前引导异地号牌车辆驶离高架道路,并安装电子警察设备,实现全覆盖式电子警察管理,对仍违法驶入高架道路的车辆实施抓拍。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驾车违法驶入高架道路的,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依法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此外,为切实保障本市“公交优先”战略的顺利实施,拓展对违法驶入公交专用车道行为的执法模式,加大执法管理,创新执法模式,交警部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车载式电子警察执法范围,进一步加强对侵占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社会车辆进行执法力度,确保公交车优先通行。
2012年,交警总队在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和巴士集团的配合下,在延安路沿线127路公交车上安装10套移动式“电子警察”设备,对沿线违法驶入公交专用车道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截至目前,共查获了700多起违法车辆。车载式电子警察设备执法模式,有效弥补了现场管理以及固定电子警察取证覆盖面不足等公交专用车道管理的困难,在公交线路上全路段执法,有效强化了对违法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查处力度。车载电子警察采取高清照片加视频的双重证据对违法车辆予以固定,确保证据的证明力。通过视频+照片的证据模式对违法占道的车辆进行违法取证,切实提高了公交专用道的通行能力,有效遏制了侵占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社会车辆的违法行为。
目前,交警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执法路段,将肇嘉浜路、西藏路沿线公交专用车道纳入执法范围,在71路、802路、43路线路公交车上安装70套车载电子警察设备,管控沿途公交专用车道,同时在浦东新区张杨路沿线4个路口新增加4套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黄浦区鲁班路瞿溪路口新增加了1套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交警部门强调,违法驶入公交车专用道,将被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