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招标。项目分为胶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和市区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补充招标,分政法委、公安局、交警三部分。承建方完成该项目的建设并出租给政府相关部门使用,租赁期限为九年,承建方每年向租赁人收取定额租金,期间承建方负责该系统运行产生的一切费用(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设备更换、软件/系统升级、电费支付、光缆使用费等)。租赁期满后该系统所有权归胶州市公安局。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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