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家发改委审批同意,标志着作为全国低碳试点城市工作全面启动。其绿色交通内容:
以大容量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为核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方便市民低碳出行。到2015年,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比例40%,比2010年提升16.2%。
完善公共换乘,基本形成覆盖三镇的轨道交通骨架网络,减少市民对小汽车的使用和依赖。优化城市慢行体系,改善自行车和步行交通环境,完善自行车专用道路网络。加快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建设。
提速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向公众提供绿色出行信息,使全市交通体系更便捷、低碳、绿色。重点实施公路水路运输物联网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智能化工程、城市公共交通线网评价支持体系建设工程以及城市智能化公共交通与运营管理工程等。
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船型等示范推广。推广游船和渡轮使用液化天然气和柴油掺烧技术。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客货车辆,强化营运客货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工作,全面实施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制度,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出台出租车、公汽能耗限额标准和轨道交通企业合理用能指南,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减排标准框架体系及其他相关能耗限额标准等。加大混合动力公交车的投放力度,在“十二五”时期,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出租车比例达到80%,新增2000台混合动力电动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