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交通委《交通标准化工作规则》要求,近日,市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北京市地方标准《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标准实施情况评估报告进行了技术论证。
《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第1部分:事件和信息编码》(DB11/T416.1-2007)及《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第2部分:基于ALERT-C的定位参考》(DB11/T416.2-2007)系列标准于2007年3月正式发布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标准,对于北京乃至全国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技术的使用和产业发展起到了基础性和示范性作用。
随着国际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交通信息服务行业的基本通信协议的变化,《交通信息广播频道数据格式》标准是否还能适应当前形势和技术的发展要求,成为一项需要解决的课题。为此,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该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并于近日组织专家对评估报告进行了论证。
专家组认为,RDS-TMC通信协议虽已不再是市场主流解决方案,但该标准所规定事件列表、定位参考仍是普遍适用的,对于未来交通信息服务产品的研究和生产仍具有指导作用。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报告评估方法科学,程序规范,同意该标准“不废止、不修订、可以继续使用”的评估结论。下一步,我委将按照有关程序向市质监局提交评估报告,并配合市质监局做好标准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