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酒泉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委托,对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QSFZB-ZC-2013-018
2、招标内容:
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视频电子警察系统、路口红绿灯系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大厅建设
具体招标内容、设备配置参数、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以上;
2.具有安防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提供针对该项目主要产品(高清抓拍单元、补光灯、高清红外高速球机、防火墙、管理服务器等)原厂家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提供近三年已实施的具有200万以上规模的同类工程业绩材料;
5.供应商在甘肃省境内应具备直属服务机构,并提供工商证明文件;
6.不得挂靠资质或转包分包工程,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7.投标报名前需先进行与酒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设备本地接入测试,在取得合格的测试结果鉴定后方可参与投标;
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防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近期在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查询的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上年度经权威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业绩合同等招标公告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查验。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从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5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到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不邮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由投标人于购买招标文件前缴入下列账户中:
收款单位:酒泉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酒泉市支行
帐号:2713035309200000844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9日下午14:30-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9日下午15:00,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不受理。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酒泉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刘宗俊
联系电话:0937-2672405
采购人: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海涛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市顺帆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兴勇
联系电话:18919428138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
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供应商投标报名备案表
供应商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联系人
营业执照年检结果
企业代码年检结果
资质证书年检结果
税务登记证经济性质
开户银行注册资本
账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职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职务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公章)
年月日政府采购办意见审核人:
负责人:
(公章)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供应商单位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将此表装入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