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受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就智能公交系统(一期)进行采购,现将采购文件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3年5月10日下午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业务二部。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blzfcg@bl.gov.cn
联系电话:0574-86781479联系人:刘建明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北仑行政大楼出B座317室
三、递交修改意见和建议书的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