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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委员:停车责任划分写入法规

    2013-01-31 11:31:16 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 弋静 陈林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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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停在公共停车场,取车时发现车身被挂出划痕,甚至车窗玻璃被砸碎,贵重物品失窃。向停车场索赔,却遭遇对方推卸责任。责任难划分,证据难寻找,你该怎么办?

    市政协委员、重医附二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骆文龙提出提案,建议将车主、停车场的责任划分写入法律法规,在停车场安装24小时无死角视频监控,强制停车场每年购买责任险。

    A

    委员建议

    赔还是不赔责任难划分

    市政协委员、重医附二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主任骆文龙说,之所以提出这样的提案,来自于一场亲身经历。

    去年7月,骆文龙陪一位做生意的朋友前往江北区水晶郦城吃饭,把车停在路边收费停车场,1小时后回来,发现车身被挂。他们找到停车场工作人员理论,对方却振振有词,“你交的停车费只是场地租赁费,我们只负责给你提供场地停车,不负责监管。你也没有证据说是在这1个小时被划的。”

    骆文龙在提案中写道:《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中虽然提到,城市公共停车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停放车辆或人员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并未明确界定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范围。

    其次,虽然有极少数停车场表示可以提供赔偿,但需要车主证明车辆损失、被盗是在该停车场内造成的,并要求车主出具车损、被盗证据。然而,车主无法调取监控录像或停车场根本无监控录像,无法拿出证据,最终不了了之。

    第三,一些商场、餐馆、酒店为顾客提供免费停车服务,明确表示“免费泊车,车损自负”,自行免除了一切责任。

    责任划分写入法律法规

    为此,骆文龙提出3点建议。

    第一,将车主、停车场的责任划分明确写入法律法规。

    对于收费停车场,车主缴纳了停车费,停车场开具了发票,相当于车主和停车场之间完成了一项服务合同。在停车场内一旦车主人身及财产安全受损,停车场有责任适当补偿。

    对于免费停车场,车主在商业机构消费,免费停车作为一项延伸服务,同样构成停车合同关系,商业机构无权自行免除责任。

    第二,停车场应设置摄像头,24小时全方位监控,车损、盗窃发生后,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提供监控资料。

    第三,强制每个停车场每年购买停车场责任险。

    B

    记者调查

    车辆受损伤

    责任难界定

    如果车在停车场被划,停车场是否拒赔?责任是否难划分?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地点

    渝北区、江北区部分“吃饭免费停车”的停车场

    调查结果:拒绝赔偿

    昨日上午9点过,记者来到渝北区雾都太阳城附近的餐饮一条街,不少餐饮店打出“吃饭免费停车”字样。

    记者走进阿颖鲜菜火锅店,询问老板如果食客停在路边的车辆被划,餐饮店是否愿意赔偿。起初一直说“餐饮店帮忙看车”的老板马上说,“我们主要是为消费者提供免费场地,又不是我们划的,为何要负责?”

    在另一家椒香坊火锅店,员工也作出了同样的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江北区小苑泰兴背后餐饮一条街。餐饮店员工态度也很坚决,“本来就没收你的钱,不放心可以去停车场。”

    地点

    渝中区部分露天停车场

    调查结果:有的愿赔,但责任难划分

    下午5点过,记者来到渝中区魁星楼露天停车场,这里是收费停车。

    一位挂着“重庆深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牌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车辆在停车场里被划伤,他们将赔偿,前提是车主有足够证据。

    “露天停车场摄像头不够,工作人员人手不够,肯定有监管不到的地方。”工作人员透露,发生意外后因证据收集困难,责任难划分,相关法规中也缺少规定,因此赔与不赔,完全看停车场管理方。”

    在英利国际附近露天停车场,工作人员透露,停车场没有监控,车辆受损后会请交巡警来鉴定,看是新伤还是旧伤,“如果是一天以内的新伤,责任就很难划分了。”

    得意世界露天停车场管理员表示,车场共有两个摄像头,大体能够监管。但凌晨2点至早上7点的过夜车,因无管理员上班,这个时间段被划了的车,停车场不负责。

    对于骆文龙委员的建议,3个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这样可以减少纠纷。

  • 关键字: 停车管理 停车 责任 写入法规
  •    责任编辑: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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