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安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各级公安机关建成了集专门网络、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于一体的公安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全警种、全业务的信息化应用。科技信息化已成为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手段,大数据、移动警务等先进科学技术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天津公安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警务机制创新,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本期专题以天津公安科技创新成果展为契机,汇集天津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各方面内容,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平台的构建与应用成效,从理论到实践,详细为读者介绍现阶段天津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果。专题人物邀请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庆生,与读者分享天津公安科技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经验。
引 言
近年来,天津公安科技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按照公安部“三横三纵”统一规划架构,形成了集专门网络、数据管理与服务、应用系统、安全保障、标准规范、运维管理于一体的公安科技信息化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市域的万兆有线环网、警用350兆无线数字集群网、视频专网,搭建了向全局提供基础设施资源服务的云计算平台,整合了756类、850亿条数据资源,为各警种提供应用和数据分析类服务;建设了大数据警综、警用地理信息、图像联网、移动警务等支撑和应用平台,开发了“天地e搜”、“天地e控”、“全息档案”等实战应用模块,在公安实战应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安全管理、标准规范、运维保障等更加科学完备,软实力不断提升。
天津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从党的十九大精神中找办法、从公安工作实践中求答案,真正打开“脑袋上的津门”,通过顶层设计,解决全局信息化的结构问题,整合业务关系,协同专业业务之间、专业业务与支撑体系之间的自动化交互,提出相对稳态、分层解耦的架构和战略方法,以解决高度复杂的公安信息化问题,带动天津公安工作产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一、整体战略设计
公安机关对企业架构的应用,就是在日益复杂的治安管控、打击犯罪形式下,规划公安机关近期愿景与具体目标,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公安机关的职能与业务,梳理数据资源和共享目录,统一规划应用系统和平台,建设先进、高效的技术支撑环境,从而将现代科技转化为人民警察的战斗力,切实满足新时期警力无增长改善现代警务机制的诉求。公安部门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可参照的成功经验和模式不多,需要在业务与信息技术双驱动下演进发展。
(一)开展顶层设计的步骤流程
1. 明确为谁设计
即设计的目的性,根据职能站位,确定设计的目标、限定设计的边界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是“以终为始”原则的刚性要求,也是谋划整体布局必须要率先思考和明确的问题。公安信息化在目标服务群上应确立“以警为本、以事为体”,把民警的用户体验作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层的实战需求作为建设的核心追求,把民警和基层是否认可作为检验所有项目成败的标准。
2. 梳理现实问题
通过广泛调研,对阻碍实现目标的问题进行分类排队,权衡轻重缓急。同时将问题结构化,分析问题和目标之间的关系,建立问题树。从现实情况看,问题梳理宜精不宜粗,更多着眼点应放在问题之间的逻辑关联上。
3. 开展初步构想
分析解决问题的约束条件、初步确定模拟现实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建立解决问题、实现目标的逻辑树。从全局的角度审视各个系统及其关系,建立统一的语言和框架,以描述各个部分的内部结构,描述现状及未来目标并进行过程管理与绩效评估,提出指导、实现路径等可操作性方法,将成效固化为标准,并通过绩效评估实现动态持续更新。
4. 提出设计方案
架设从战略到实施落地的桥梁,通过对现状与目标的统一描述,找到差距,形成发展的演进路线图,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跨部门数据一致,使业务流更连续、更自动化。在全局大范围进行意见征求,检验和矫正方案的实施。充分考虑“互动性”和“博弈性”,确保所有任务能够切实得到落实并取得成效。
(二)需整合的内容和采取的关键技术
天津公安机关在对全局信息化现状进行梳理调研的基础上,对信息化转型策略和路径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明确了顶层设计是用整体框架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资源,并初步构思了硬件整合、数据整合、业务整合、系统整合的“四步走”策略,从而达到认知、业务、应用、数据、建设、投资统而不散的整体战略效果。
1. 硬件整合
硬件整合的关键技术是云计算,通过云计算平台来整合所有硬件体系,以弹性的结构提供统一的硬件环境,以开放的架构分离、解耦软硬件体系,使每个服务具备横向扩展能力。支持按需使用、自动弹性伸缩,可动态替换、灵活部署,能够支撑高性能、高吞吐量、高并发、高可用业务场景。面向生态场景,按需开放平台设施、中间件、数据、业务逻辑等能力;构建开放生态、支持分层、远程、自动、自助、简单高效地完成定制、集成、第三方应用开发。
2. 数据整合
数据整合的关键技术是大数据。要做好数据的抽取、交换和汇集,强化数据预处理,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加工、分析,形成主题库和专题库。在不影响生产系统的前提下,通过大数据技术构建公安信息化第二引擎。计算机的处理对象是数据,所以从信息化的角度看警务创新,本质上就是对数据的有效加工利用并发现价值的过程。公安具有最典型的大数据应用场景。海量的结构化信息,如人口库等各类基础数据库;海量的半结构化数据,如电子笔录;海量的非结构化数据,如各类卡口、图片与视频数据,这些海量的多元异构数据,正是大数据技术的主要处理对象,也是公安机关目前开展数据治理的难点。
3. 业务整合
业务整合的关键手段是警综平台和组件化开发。业务整合的核心已经不再是对业务的模拟和仿真,而是梳理这些系统之间的内在关系。从公安整体业务层面来考量设计出几个主流程,建立警种与支撑职能的分类,找出警种间、警种与支撑的协作业务之间的关系,设计业务的自动化流转,同时把业务细分至业务事项,在技术上以组件化、微服务化方式呈现,以支撑系统的灵活部署与业务创新。
4. 系统整合
核心是分层解耦,对业务进行抽象建模,业务数据与业务逻辑解耦,软件与硬件解耦,平台和产品解耦,系统各部件解耦。模块、组件高内聚,低耦合。以服务、数据为中心,构建服务化、组件化架构,具备灵活、按需组合的能力。依托智能大数据平台实现算力集中、算法共享、模型训练、多维展示。业务系统云化融合、业务流程端到端打通,实现开放共享、弹性灵活、自动高效、极致安全、可靠稳定。
(三)天津公安信息化顶层设计
按照以上方法,天津公安机关组成专班,借助战略合作伙伴在顶层设计方面的“软能力”,梳理调查全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业务规划、业务信息化实现、项目路线图规划到具体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技术选择,从建设、应用到运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提出未来三年天津“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整体战略,以“大数据中心”为智慧大脑核心,全面提升“全息感知”“敏捷计算”“全景应用”三大能力,并通过推动八项重点工程建设,动态构建全局信息化建设应用整体格局,如图6所示。
二、目标能力及任务
“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整体战略是在现有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移动互联网技术,整合各平台、各部门、各行业的数据资源,紧密结合公安实战需求,一方面解决原有技术瓶颈,另一方面提升信息化综合应用能力,面向政府、社会公众及各级公安部门提供更加智能的智慧公安业务,构建一个资源集约、环境友好、并可持续发展的公安局信息化建设新模式。
(一)“全息感知”能力
这是“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战略的输入能力,通过智能感知技术从环、线、点、面的层次推动全市全息感知网建设,构建多维互补的数据采集体系,摆脱以往人工采集数据的重复性、机械性劳动,通过贯穿公安业务条线的感知系统,实现感知数据和后端应用的深度融合。
此项能力以“智慧社区共享共治工程”为重点进行推进。通过“一标四实”基础信息采集,突出标准地址信息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同时,在社区和楼宇入口布设人脸识别、车辆识别、视频监控、智能门禁、智能钥匙、WIFI围栏等前端采集设备,全面采集基础信息,实现对实有人口、实有车辆、实有情况精准掌握;开发建设平安社区智能安防应用系统,分析研判各类预警信息,实现对工作对象的精确管控、对社区发案的主动防范、对风险隐患的预防化解,通过对社区安全关键要素的精准管控,显著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保安全、保民生的能力。
(二)“敏捷计算”能力
这是“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战略的核心能力,针对大数据具有的海量数据规模、快速数据流转、多样数据维度、价值密度低等特点,提供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等融合技术和超级运算能力,为海量数据存储和大数据运算、开展专业化建模分析等提供条件和支撑。
此项能力以“大数据基础建设工程”为核心,统一建设云计算环境及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局计算、存储、数据资源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打破部门、警种壁垒,打通交换共享渠道,全面汇集局内外数据资源,实现公安网、专网、互联网“三网”应用融通。集聚优质资源,向全局提供基础设施资源、大数据计算能力以及应用模型云上服务,努力实现数据规模效益和价值最大化。坚持大数据建设应用与安全防护同步实施,为全局提供全网防控的大数据安全防御体系,加强纵深防御和主动监测,确保大数据为我所用、由我所控。健全自主运维和专业外包相结合的运维模式,推动智能化运维转型,构建功能高度集成、隐患智能预警、故障高效处置的运维系统。
(三)“全景应用”能力
这是“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战略的输出能力,从指挥员到战斗员全警应用,从业务工作到队伍管理全域应用,业务流程自始至终全程应用。开发、改造、完善一批适用公安不同类型警务活动的应用系统,以满足业务驱动、创新引领、全面支撑、深度服务的新形势、新需求。“全景”是从警务工作应用场景出发,突出指挥调度、侦查打击、基层工作和民生服务等多个典型应用,包括:
1. 联合作战指挥调度工程
以市局联合作战指挥平台为核心,融汇110报警服务台和119报警服务台接处警、情报研判、决策支持、指挥调度、联勤联动等功能,通过健全“四个中心+N”体系,实现情报线索深度加工再造;通过完善警用数字集群网络地上地下全覆盖,实现指挥通信无盲区无死角;通过为基层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终端、无线图传车等,实现指挥调度点对点、可视化、扁平化、智能化。
2. 一体化合成打击工程
针对违法犯罪智能化、技术型、跨区域等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传统侦查打击手段进行智能化改造,着力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侦查打击模式,将单一侦查模式转化为多种侦查手段一体化合成作战模式。同时,提高对加密通信、暗网、翻墙等网络新技术的侦控能力,深化信息与刑事技术融合关联,在数据间开展过去与现在、空间与时间、关系与关联的深度挖掘,拓展信息的关联性,实现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精准打击。
3. 移动警务基层应用工程
建立健全新一代移动警务体系,实现信息采集、指挥调度、警情推送、数据交互、语音识别等功能,开展基础类共性应用与警种个性化应用开发建设,高效便捷服务执法办案、巡逻盘查、交通管理、社区管理等民警日常工作,形成“警务全覆盖、资源全共享、服务全移动、信息全安全”的警务工作新模式。以实战需求为引领,以“应开尽开”为原则,最大限度开放各类信息系统应用权限,使民警在办案中实现视频全调取、数据全共享、轨迹全掌握。同时,整合各类执法终端,通过各类自动感知类设备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录入,切实解决民警重复录入、手工录入的问题。通过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技术与公安业务结合创新发展,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为警务工作开辟集约化、高效化和现代化之路,最大限度服务基层工作。
4.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程
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津门平安力量、津门智慧战士等门户,利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拓展公安机关网上宣传、管理、服务新领域,创新网上群众工作新方法,推动“数据警务 智慧公安”战略落地惠民,最大限度实现网上服务集中提供、政务及执法办案信息集中公开、数据资源集中共享。
三、结 语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宏伟工程,是一个随着技术进步、业务优化,不断丰富完善的动态发展过程,业务与技术的深度融合是信息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天津公安机关开展信息化顶层设计,以公安部大数据战略为整体框架,以公安部若干指导性文件为依托,是未来一段时期内天津公安机关的信息化行动纲领,更是实现天津公安机关战斗力和社会治理能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它将为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治安模范现代化大都市、服务“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
[3] 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务院(2015)50号.
[4] 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
[5] 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
[6] 公安部关于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促进资源联通共享的意见,公通字(2015)26号.
[7]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公发(2015)5号.
[8] 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 公科信(2012)11号.
[9] 深圳市公安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新实验室, 深圳公安信息化顶层设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8年1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