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水平?通过强制性标准约束,加强安全技术的研发及安全配置的应用,无疑是最为直接和有效的方式。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先后制定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JT/T 1094标准等多项行业标准,加快了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运营企业的车辆更新换代步伐,推动了我国客车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
在JT/T 1094标准规定中,车长大于9米的营运客车应强制性装置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前撞预警系统(FCWS)、车内外视频监控系统、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等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这为我国的客车行业与零部件配套行业,特别是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研发提供了新的契机。
但由于目前国内对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缺乏相应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涉足该领域的企业在研发实力和质量信誉等方面参差不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研发技术大部分仍然在引用乘用车技术,产品数据传输与信号接收的距离、稳定性、可靠性、兼容性、准确性和功能性等方面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在纯电动客车抗电磁干扰(EMC)兼容性方面显的尤为突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就贯彻JT/T1094标准与规范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配置,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尽快完善相关法规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仅是行业内的推荐性技术标准,并非国家强制性法规。部分法规仅对等级达到高二级及以上的大型客车才有主被动安全配置要求。为了节省新购车辆的采购费用和成本,许多公路客运企业在车辆更新和车型结构调整选型时,均采取减配方式,不安装非强制性主被动安全新产品和配置。这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客车主被动安全适用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进程。
为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制定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和完善关于推广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装置等新技术的国家强制性法规与相关配置技术标准。特别是涉及客车安全、环保、节能与智能化的新技术,应纳入客车出厂时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我国客车主被动安全装置出厂标配的相关法规与标准。
尽快颁布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
随着JT/T 1094标准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贯彻实施,客车主被动安全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将越来越大。目前,众多整车厂、汽车零部件配套厂和第三方研发机构均涉足这一领域。但用户反馈却不甚良好: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兼容性和准确性等方面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这源于目前国内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统一规范的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例如总线控制系统(CAN)、车道偏离预警系统(LDWS)、前碰撞预警系统(FCWS)、防疲劳驾驶预警系统(BAWS)等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我国均未颁布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为规范国内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特别是在纯电动客车抗电磁干扰(EMC)兼容性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以保证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研发生产的可靠性。
实行市场准入机制
实行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市场准入技术审查公告管理机制。随着JT/T 1094标准的贯彻实施,国内越来越多的研发机构和汽车电子零部件企业开始进入这一市场。但在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相关产品的研发、引进与生产制造方面,我国尚未推行任何申报备案制和市场准入制的管理。市场鱼龙混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产品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很难达到设计使用功效,导致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产品的推广使用效果不如预期。
鉴于此,建议主管部门对JT/T 1094 标准中涉及到的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技术审查公告管理机制,并由交通运输部归口向社会发布符合技术审查标准要求的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以此规范和净化市场,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流入市场。
规范市场信息发布渠道
目前,我国在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研发、引进、生产、制造与应用的信息发布,均由研发机构或生产单位自行向社会发布。涉足该领域的企业在研发实力和质量信誉等方面参差不齐,缺乏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
因此许多公路客运企业负责人担心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实际使用效果不理想,导致企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选择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时非常谨慎,只敢进行小批量试用。
为规范营运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市场信息的权威发布,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及行业专业媒体,对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的实际使用功效、产品质量与可靠性等进行科学评估和鉴定后,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联合行业专业媒体向社会进行发布,消除用户在推广应用客车主被动安全电子产品方面的各种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