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新技术与交通领域碰撞出了“火花”:网络约车、网络购票、交通一卡通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出现。但是,二者融合发展在市场应用、基础条件、技术支撑、政策环境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制约,难以满足发展智能交通、培育新业态的需要。
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这是国家第一次就智能交通发布的总体框架和近期实施方案,不仅考虑了近几年综合交通领域的应用需求,而且在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推动智能交通前沿技术研发等方面也作了安排。”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王笑京告诉《经济日报》记者。
此方案的出台,会达到怎样的效果?国家发改委基础司副司长郑剑介绍,从近期看,我国交通领域将基本实现公众通过移动终端及时获取交通动态信息,完成导航、票务和支付等客运全程“一站式”服务;基本实现重点城市群内“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重点营运车辆(船舶)“一网联控”;线上线下企业在全国骨干物流通道率先实现货物运输“一单到底”;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行信息等互联网化,系统运行更加安全、高效。
从远期看,逐步形成旅客出行与公务商务、购物消费、休闲娱乐相互渗透的“交通移动空间”;实现交通信息充分开放共享,高效配置交通运输资源;逐步构建覆盖更加广泛、体系更加健全、功能更加现代、感受更加便捷的智能交通体系,实现先进技术装备自主开发和规模化应用,交通运输服务效率、资源配置效率以及交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推动‘互联网+’交通融合,还应积极引入民间资本。”郑剑指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和监管方式。为此,《实施方案》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推动信用信息双向对接,加快共享交通发展;创新行业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监测预警,保障信息安全;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发展框架和实施内容在许多方面已进入世界前列。同时,又强调了符合实际和应用。很有借鉴意义,不少软硬件产品可以走出国门。”王笑京指出,《实施方案》对于交通控制网、5G应用、高速无线局域网应用、智能驾驶、智能汽车等未来新一代技术都有所涉及,对产业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