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兴化市实施智能交通PPP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 调查与观点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关于在兴化市实施智能交通PPP项目的可行性调研报告

    2015-10-27 17:16:56 来源:新浪微博 作者:兴化陈友纯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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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社会企业之间,为了提供某种社会公共服务,以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2014年9月,财政部发出《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底,全国有多个省份发出了要求各地推进PPP模式项目的通知,为2015年的PPP项目落地打响了发令枪。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能交通建设,从2009年开始,分批投资建成了“3.20”一期和二期工程。但由于我市财力相对薄弱,城市智能交通上还需要大量投入。具体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已建项目需要维护更换费用。2009年以来,除投资1500万元建成“3.20”一期工程,近几年,又在智能交通及交通基础设施上,分批投资了约1700万元。这几个工程中“3.20”一期质保时间为5年,其余为3年,这样,这些项目基本在2016年全部质保期满。按照交通智能设备正常维护更换费用,与建设费用的比例,第一年约为10%,,第一年约为20%,三年之年约30%,按此计算,现有工程每年约需要维护更换费用为1000万元。

      二、城区电子警察需要增补。目前,我市城区道路交叉口约50多个,其中已建成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的路口为37个,尚有10多个路口未建信号灯或未建电子警察。如果进行增补约需要资金800万元。

      三、农村公路卡口需要大幅增加。我市公路里程为泰州最多,但卡口目前只有“3.20”一期中建设了15个,为泰州最少,这给肇事逃逸事故的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为此,经过对S229、S231、S233、S332、S333、S351、S352、大周线、陈张线等道路的测算,约需新增卡口50个,需要资金约为2000万元。

      四、新增道路交叉口需建设电子警察。近几年,我市新增了S351、S352,改建了S333、S233等道路,形成了大的交叉口约为50个,这些路口,交通部门只建简易信号灯,并未计划建设电子警察,我们需要对这些路口进行信号灯改造并增建电子警察。这部分费用约为2500万元。

      五、城区交通设施及部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城区交通流量,保障城区交通秩序,需要对交通设施进行更换或增补,同时,在工作中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中也有部分急待解决。这部分费用约为1000万元。

      六、新建交通诱导系统。为提高交通出行效率,需要新建交通诱导系统。同时,该项目也会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这项投资约为600万元。

      综上所述,我市智能交通约需要投资8000万元。就我市目前财力来实施这项工程是困难的,而PPP模式给了是我们解决困难的契机。按照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发改委同日发布3份PPP文件: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30个PPP示范项目清单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建议:

      一、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由市政府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PPP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二、成立项目实施机构。由公安局组织成立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负责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与项目实施人员之间的关系;对整个建设过程的进度、计划、质量等活动进行宏观监督。

      三、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并由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和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其中,合作企业可作为本项目主体的施工单位,接受项目公司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当然,本项目资金并不算太大,也可以考虑由中标的社会投资者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四、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五、成立项目运营考核小组。由实施机构牵头,由各用户单位参加,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并据此进行日常考核。本项目可以根据以下几点进行考核:

      1、在我市刑事侦查中发挥的作用。

      2、在我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查中发挥的作用。

      3、对城区交通秩序的改善情况。

      4、在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的作用。

      六、项目成本回收方法。

      本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在我市交通智能及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政府部门通过对价格和质量的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但同时要按照“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模式,使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只有共赢,本项目才是成功的,合作才能继续。

      本项目中,拟定合同期定为10年,每年将本项目中获得的交通罚款(设为A)的60%(设为B)作为偿还准备金,但需要根据考核得分百分比例(设为C)结算,比如,全年A项为1800万,考核得分为90分,则年终政府还款为1800*60%*90%=972万元。

      项目公司如果管理得当,提高了A项和C项,则可能不到10年就回收了全部投资,政府也提前完成回购。反之,项目公司如果管理不善,则回收成本就慢。合同期满后,项目必须无条件交给政府运营或重新组织服务购买,此时如果公司仍未回收成本,则产生亏损。

      如果说2014年是PPP项目的探路之年,那么2015年可以说是各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元年。全国各地PPP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我市周边盐城市也上马的多个PPP项目,泰州市正在进行的智慧城市项目投资约1.4亿,也是采取的PPP模式。本人作为交警,结合工作实践,提出自己的浅谈陋见,敬请批评指正。

  • 关键字: 兴化 智能交通 PPP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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