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客运大巴纳入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范围的建议
关于将客运大巴纳入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范围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公众出行越来越频繁,公路交通量大幅增加。每逢重大节假日,公路收费站排队缴费导致拥堵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为此,我部就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次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研究制定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决定自2012年国庆长假开始,对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客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实施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缓解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和方便公众出行。从2009—2011交通量调查统计结果看,重大节假日期间小型客车占公路交通总流量的72%左右,大中城市周边比例更高。因此,解决节假日期间公路收费站交通拥堵,关键是提高通行效率,减少小客车通过收费站的时间,尽量避免因收费造成拥堵。免费政策实施后,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极大地提高了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小型客车通过收费站时间由原来平均14-20秒/辆缩短到2-4秒/辆,通行效率大大提高,油耗降低效果也非常可观;二是有效挖掘了公路运输潜力,缓解了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因节假日集中出行造成的运力紧张问题;三是带动了旅游、汽车租赁等服务业发展,成为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
关于您提出的将客运大巴纳入重大节假日免费范围的建议,我部曾经作过深入研究。未将七座以上大中型客车纳入免费通行范围,主要基于四方面考虑。一是旅客难以受益。我国道路客运票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客运票价可根据市场供需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客运企业在客运淡季通过降价来吸引旅客,在客运高峰时段则上浮票价,特别是节假日客运高峰时,车主和运输企业没有降价动力和意愿,普遍实行上浮票价。在重大节假日对大中型客车实施免费通行政策,只会增加客运企业的利润,不能真正和直接惠及旅客。二是不足以左右旅客出行意愿。现行的车辆通行费在旅客消费中所占比重很低,以49个座位的大客车为例,平均每位旅客的每公里通行费用仅为2分钱。三是大中型客车通行收费公路已有相关优惠政策。各地目前已经通过推广通行费月票或年票制、ETC储值卡等方式对省内定线运行的客运班线车辆给予了通行费优惠,体现了对客运企业的政策支持。四是有失公平原则。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与客运企业一样,是自负盈亏的平等主体,减免大中型客车通行费,等同于将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的合法收入转移给客运企业,既非为了公共利益,也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此外,我国的收费公路政策,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要支撑,符合“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公平性原则。如果不适当的扩大免费时间和范围,将加大收费公路投资经营企业偿还贷款的压力,也不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关于您提出的逐步取消超期收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实施高速免费通行常态化的建议。按照《公路法》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经营性公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年限。现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都是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审批设置的。
对于您在提案中举例说明的美国高速公路基本不收费的情况,在这里特别向您解释一下。实际上,世界上并没有真正意义的免费公路,不是收费就是收税,而收税和收费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高速公路取消收费的结果自然是加税。美国的收费公路里程占比很低,是因为美国高速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资金主要采取收税方式筹集。在美国,汽车是家庭的基本交通工具,人均保有量高,而公路专项税种类相应也较多,有燃油税、重车税、轮胎税、牌照税等。随着路网老化,大量早期公路、桥梁需要维护或重修,美国现在已陷入了税收无力支付更新维修费用的困境,开始鼓励发展收费公路,其规模也呈上升趋势。即使在欧洲一些原以收税为资金来源发展公路基础设施的国家,如联邦德国也已开始推行收费公路政策。
“取消超期收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应该说主要取决于两个问题:一是国家财政性资金是否能够兜底偿还政府性债务余额以及保证高速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与服务的支出需要;二是对特定公路基础设施使用者取消收费,提高公共税收是否会取得社会共识。因此,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国家财力的需求与可能,以及国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交通基础设施的政策导向,我国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坚持收费公路政策。下一步,将努力构建“以非收费公路为主、收费公路为辅的两个公路体系”,实现“用路者付费,差别化负担”,兼顾公平与效率,更好地保障不同用路群体的权益,满足社会公众差异化的出行需求。占公路总里程97%左右的非收费公路是主体,实现全国范围的通达,由一般公共预算保障其建设、养护、管理及改扩建等资金需求。占公路总里程3%左右的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是补充,采取直接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方式,向公众提供可自由选择的高效率、高品质通行服务。
我部将加强对免费通行政策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适时向国务院提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