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对宁夏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建设实施,以及验收、成果管理和运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规定,各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内各企业自行开发建设的信息系统,应按照《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标准体系(2019年)》进行设计,系统建成后根据需求接入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共享平台。各PPP项目公司及交通建设工程中标从业单位自行开发建设的拌和站数据采集、质量安全监控、试验检测数据采集等相关信息系统,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系统接入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数据共享平台。
《办法》旨在有效整合数据资源,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对全面提升宁夏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办法》自2020年4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