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布了《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通告》中,划定了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对摩托车的限行区域进行了修改,还对城市快速路的通行公布了一系列规定。交通出行涉及每一个人,我们一块来看一下最新的要求。
小型载客汽车有了专用车道
《通告》规定:同方向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最左侧车道为小型载客汽车(含微型载客汽车,以下统称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但同方向仅有三条机动车道且已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除外;同方向最左侧车道已设为公交专用车道且其余车道数有三条及以上的,公交专用车道的相邻车道为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
城市快速路的通行 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设有主路和辅路的城市快速路,城市快速路的主路禁止行人和摩托车、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汽车列车、教练车、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的面包车(含2014年以前注册登记的符合面包车技术参数和结构特征的小型载客汽车)、发动机排量低于1.5升(含)封闭式货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通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在前述禁止通行范围内;
(二)城市快速路的主路同方向最左侧车道为小型载客汽车专用车道;
(三)机动车进出城市快速路主路时,应当按照出入口设置的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摩托车限行区域有了修改
▲网友绘制的禁摩区域修改前后对比图
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属于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正三轮摩托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通告》中,对“绕城环道”进行了解释:
“绕城环道”,是指由那安快速路(安吉东收费站至那马北互通立交桥)、原绕城高速南环(那安快速路至原玉洞收费站)、银海大道、那洪大道、洪历路、三津大道、西明大桥、罗文大道、高新大道、安吉大道、高安路、G75兰海高速(安吉收费站至安吉东收费站段)组成的道路环线;
外地号牌电动车禁行
《通告》规定:禁止悬挂非本市区籍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本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道路通行。
民族大道、竹溪大道等路段大货车全天禁行
《通告》中,对下列车辆实施限制通行管理措施:
(一)全日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水泥搅拌车、吸污车(含吸粪车、清污车等)等从事工程建设、市政管养等相关运输或专项作业的车辆(以下简称城市工程运输车)在本市外环高速公路以内的城市道路通行;
(二)全日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含旅居式挂车)通行民族大道(江北大道至枫林路段)、竹溪大道、厢竹大道、邕江大桥;
(三)每日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公路客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含旅居式挂车)在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依交通信号指示或者公路客车依指定线路通行的除外。
设立交通宁静化街区
在以下区域试点设立交通宁静化街区(以下简称宁静街区),禁止超过车辆定置噪声限值(85分贝)的车辆在夜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通行宁静街区,宁静街区内禁止非机动车鸣喇叭:
(一)由滨湖路、双拥路、桃源路、教育路、星湖路、园湖路、民族大道、茶花园路、长湖路合围而成封闭区域(含以上道路);
(二)由五象大道、体强路、歌海路、平乐大道合围而成封闭区域(不含以上道路);
(三)由铜鼓岭路、青林路、青环路、雷公岭路合围而成封闭区域(包含以上道路)。
实施时间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简称《通告》)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2014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通告》还对其他方面进行了规定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