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山西省“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工作验收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交综运发[2019]91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验收考核原则
(一)市级负责,省级督导;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三)分年补助,逐年退坡;
(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二、系统功能验收要求
验收考核系统功能包括:车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终端功能和企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功能两部分。
(一)车载智能视频监控报终端功能:卫星定位功能、行车记录仪功能、车载视频监控、设备失效报警,驾驶员驾驶行为监测(佩戴红外阻断型墨镜报警功能暂不做强制要求)、车辆运行监测等功能。
(二)企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功能:车辆实时定位监控功能,行车记录仪数据保存功能,车载实时视频调取及监控功能,车辆超速、疲劳驾驶、接打手持电话、长时间不目视前方、驾驶员不在驾驶位置、抽烟、前向碰撞、车道偏离,车距过近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实时报警功能和报警数据智能统计分析功能。
三、验收考核条件
(一)车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终端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终端已通过交通运输部部标检测并公告;
2.安装的主要设备要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达到交通运输部功能性要求检测报告;
3.终端具备驾驶员驾驶行为监测、车辆运行监测功能;疲劳驾驶、接打电话、长时间不目视前方、车距过近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应通过语音播报或者其他方式实时提醒到驾驶员;
4.终端(含摄像头)安装接线规范、视频存储容量不低于500G;
5.摄像头安装位置和数量符合要求。
(二)企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助资金由省厅斤下达市局,补助对象为“两客一危”车辆注册企业。2018年安装并通过验收的,每车给予2000元补助;2019年安装并通过验收的,每车给予1500元补助;2020年安装并通过验收的,每车给予1000元补助。
附件:
1. “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颊监控报警系统安装验收申请汇总表
2.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验收单
3.“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安装验收汇总表
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