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扬州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扬州市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2018-2020)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20)》以及省委、省政府《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大力推进 “外高、内快、支密”的路网体系和“好行、好寻、好停”的交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城市交通建设和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扬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调控交通总量、优化出行结构、规范交通秩序”的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构建完善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格局,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治理能力、交通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下列工作目标:
(一)路网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路网结构持续优化,道路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支路比例≥45%。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网级配趋于合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更有保障。
(二)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通畅。交通组织精准科学。道路资源和通行权分配精细合理,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渠化率≥90%,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率≥95%,交通高峰拥堵延时指数、出行平均速度等监测指标在全省同类城市处于领先水平。
(三)文明交通更加和谐自律。交通参与者交通出行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示范道路机动车交通守法率≥95%,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90%,居民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率≥80%。
(四)绿色交通更加完善便利。推进“公交优先”战略,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营环境明显改善,公交运行速度、准点率明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高峰期(工作日早7时-9时,晚17时-19时)公共交通车辆发车间隔符合要求的比例≥75%、运行时速≥18公里/小时,公交服务满意率≥80%。
(五)停车供需更加统筹协调。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坚持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推动机动车停车泊位与停车设施协调发展。城区每年新增配建及公共停车场总泊位数与新注册汽车数量比值≥80%,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城区机动车保有量之比≥1.1∶1。
(六)交通管理更加精细规范。深化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机动车乱停放、乱变道、乱鸣号、不礼让,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使,行人乱穿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电动车等交通事故得到明显遏制,城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三、主要措施
重点组织实施好城市交通“六大提升行动”:
(一)交通综合治理提升行动
1. 建立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扬州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市区交通管理领导、决策和协调机制,将文明畅通提升工程纳入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推动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城市交通管理。(牵头单位: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实行专班工作机制,成立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实施集中办公、实体运作,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判交通秩序管理形势,部署动态交通综合整治、静态交通环境治理、拥堵区域路段路口改造等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管理难题
(1)推进道路交通地方立法,坚持依法治理城市交通,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2)针对非标电动车销售监管难,以及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汽车、自动驾驶等新业态、新问题,研究制定地方管理措施,加强综合治理,落实管理责任,促进有序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工商局、质监局、经信委、安监局)
(3)根据城市交通发展情况,采取区域、时段限行,单向、禁左等通行管理措施,推行停车临时换乘中心、泊位联网改造、价格杠杆调控以及定制公交等多元化出行方式,科学调控机动车总量和出行比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经信委、物价局、交通产业集团)
(4)加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体系研究,实时编制发布城市交通年度发展报告。(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产业集团)
3. 健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体系
(1)完成《扬州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修编,加强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研究,实现城市交通协调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
(2)统筹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快速交通体系及道路用地控制规划等交通专项规划,制定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推动市区城市交通规划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
4. 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1)严格落实《江苏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要点》及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对新建改建道路、城市大型建设项目,建立由规划部门牵头,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参与的工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和道路设计方案审查机制,强化与交通管理需求的衔接融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
(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占用、挖掘道路施工影响道路交通审批与管理的意见》,对市政、快速路、公交等占道施工明确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对长期占道施工、具有重大交通影响的,根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保障道路施工交通安全。(牵头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交通局)
(二)均衡路网结构提升行动
1. 优化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
(1)“外高”:加快推进连淮扬镇铁路、东部综合交通枢纽、五峰山过江通道公路连接线等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北沿江高铁、润扬第二过江通道、宁扬城际、龙潭过江通道、宁盐高速、西北绕城高速扩容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重塑大扬州的空间布局。(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设局)
(2)“内快”:加快城市快速路网建设,全面建成城市南部快速通道、金湾路,全面开工江平西路、江平东路、江平东路东延、扬子江路准快速化改造和润扬路、运河路、万福路快速化改造7项工程,全面开工西外环路(G345、S466)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扬子津路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
(3)“支密”:加大交通堵点治理力度,提高道路通畅水平,重点实施真州路北延、杨柳青路西延、大学路南延、江都路南延工程,完成真州路与文昌路交通立体化改造,建成观潮路跨古运河大桥。(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城控公司)
2. 加快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1)统筹规划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建成南部快速通道、邗江路(江阳路-吴州路)、扬子江路、运河南北路、江阳路(渡江南路-运河西路段)、运河东西路、润扬路、文汇路、真州路、江平西路、沙湾路、新都路、龙川路公交专用道及配套设施,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15%。新增、优化公交线路36条以上,新购公交车1040辆,其中2018年度完成370辆。(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产业集团、城控公司、江都区政府)
(2)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新(改)建公交场站19处,新建公交站棚150座以上,新改建的城市主干道同步建设港湾式停靠站。新建或改造城市主干路公交港湾式站点设置率≥100%,路口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率≥26%,其中“示范道路”公交专用道设置率≥20%,公交港湾式站点设置率≥30%,路口公交优先通行措施设置率≥30%。(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交通产业集团、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优化完善“宜行扬州”公共出行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智能公交、出租车、公共自行车、智能停车、停车诱导、新能源充电指示等“六位一体”出行引导服务。城区公交运行速度≥20公里/小时,高峰平均运营车速≥18公里/小时,营运准点率≥80%,高峰期公交发车间隔符合率≥75%。(牵头单位:市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3. 大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
(1)开展停车现状调查,深入分析市区停车设施供需失衡原因,科学预判2020年车辆保有量及停车需求分布,编制《扬州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公安局、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城控集团)
(2)通过加大政策扶持、提高配建标准、完善建设模式等措施,切实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每年每个区(管委会)原则上新增新建2个公共停车场(或不少于200个停车泊位)、市级投资集团负责新建1个以上公共停车场(或不少于100个停车泊位),平均每年新增不少于1800个公共停车位,结合“双修”和老旧小区整治,到2020年底,改造停车泊位不少于2000个。(牵头单位:详见《扬州市区“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
(3)推动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五位一体”智能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智能停车信息系统的政策保障及推广力度,不断拓展“云上扬州”APP智慧出行项目功能,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牵头单位:详见《扬州市区“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
(4)严控路内停车泊位总量,路内停车泊位数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比例≤10%。在停车需求集中区域设置临时、限时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周边设置夜间停车泊位,鼓励公共停车、配建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牵头单位:详见《扬州市区“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
(三)交通组织优化提升行动
1. 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1)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实施分类、分时、分段交通管理,综合采取单向交通、禁止左转、禁止调头等管理措施,合理均衡城市道路交通负荷。结合“三路一环”改造提升工程,对扬子江路、文昌路部分路口实施禁左措施,对苏北医院周边部分道路实施单循环交通组织措施,对润扬路实行过境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园林局)
(2)优化路口交通组织。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精细渠化道路交叉口,采取合理分配进出口道、设置待行区、试点可变车道、潮汐车道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路口通行效率。改造文昌西路来鹤台岗以西沿线6个交叉口,延长左转弯车道。结合润扬路快速化建设,对红旗大街-司徒庙路段10个路口进行改造优化,缩减中央绿岛,各增辟一条进入口车道。对来鹤台岗、邗中岗、邗上岗、邗江岗、康城岗、百兴岗、润兴岗、兴国岗、开发岗、漕河岗、五台山岗、税院岗、螺丝湾桥岗等13个路口绿岛进行削减硬化,增加行人、非机动车等待区面积。(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园林局)
(3)优化快速路交通组织。加强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的对策研究,提高快速路与主城区、高速路之间的快连快通能力。筹建快速路执法管理机构,制定城市南部快速通道通行规定,完善快速路全路段监控、测速、标志、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和改善通行环境。(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交通局)
2. 优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1)坚持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制度,完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与设计认证、项目验收机制,保障交通管理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在原定每年1000万元维护经费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000万元专项维护经费,按需建设改造更新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禁令、指示标志、标线规范设置率达到100%,交通信号灯灯具、灯色转换规范设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更新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对文汇路、扬子江路、文昌路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对文昌路实施“多杆合一”。(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
3. 深化交通堵点乱点治理
(1)加强城市交通拥堵重点道路治理。进一步摸排影响通行秩序的堵点、乱点,建立基础台帐,制定治理方案。对荷花池岗、国渡岗以及城市南部快速通道、文昌路等施工路段开展治理,缓解拥堵状况。(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2)推动队街(社)联动协作共建共治。充分借鉴吸收队所、队社、队校、队医共建共治经验做法,改善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周边交通通行环境,着重围绕车辆停放、通行顺畅等环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针对性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建设局、交通局、园林局、卫计委、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3)加强城市“示范道路”长效治理。到2020年,在城区打造功能设置齐全、交安设施完备、交通秩序优良的“示范道路”20条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各区政府和功能区管委会)
(四)智慧交通建设提升行动
1. 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
(1)顺应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指挥中心,健全警情主导警务的指挥体系,构建情报研判主导、高效扁平指挥、精准机动勤务、实时监督监管“四位一体”的现代化勤务机制。围绕“大数据+交通”,打通数据通道,整合城市道路交通相关数据,为交通管理与服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融合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视频分析、信号控制、交通诱导、指挥调度等相关功能,在道路空间规范优化的基础上,开展配时优化、诱导发布优化。(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信息发布机制,整合城市道路基本信息、交通设施、道路施工、交通客流、营运车辆、景区客流、停车信息、保险信息、互联网出行数据等交通综合信息资源,推进交通大数据深度应用。重点做好道路拥堵延时和区域交通热点等专题研究,为优化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等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交通局、建设局、经信委)
2. 建设完善交通感知智能控制系统
(1)建设完善交通智能控制系统,实现中心城区信号灯路口联网控制率达到70%,自适应控制率达到40%,主干道50%以上路口实行“绿波”控制。推进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应用,强化“两客一危一重”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
(2)探索优化指挥调度模式,建立高效精准的指挥调度机制,实现系统远端发现、警力终端处置的有机衔接。加大缉查布控系统的建设应用,精确打击涉牌涉证、逾期未检、报废车等重点违法行为。借助民警、警车智能定位系统,对一线执法个体精确定位、扁平指挥、智能考核。(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3. 优化城市交通出行诱导服务
(1)推广应用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设施管理和诱导信息化,方便市民在线查询和预约停车泊位、便利支付、共享停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2)借助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新媒体、交通广播和公安交管96122热线、12123手机APP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实时路况和交通管理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出行提示信息。(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城管局、交通局)
(五)文明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 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
(1)落实《扬州市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开展以“守规矩,讲礼仪”为主题的“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宣传普及行动,引导市民遵守文明交通行为规范,开展“迎城市盛会、展文明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宣传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
(2)深度策划文明交通媒体行动,扩大“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影响力,持续发挥交警系统新媒体矩阵效能,积极培育汽车安全文化。利用《关注·红绿灯》《今日生活·小马说交通》等电视、广播专栏,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采访报道。用好曲江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青少年交通安全教育馆及高速公路教育培训基地等教育基地。积极实践“互联网+交通安全宣传”的形式,进一步拓展交警部门官方网站、“扬州交警”微信微博等平台功能,大力宣传推广“交管12123”应用。开辟公交频道专栏,利用公交车载屏幕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文明办,配合单位:市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
(3)深化文明交通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五进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扬州文明行车规矩”,深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公益性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电影放映等活动,组织扬剧、曲艺、木偶等非遗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完善《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办法(试行)》和《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有效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文广新局)
(六)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
1. 强化道路通行秩序整治
(1)严管机动车通行秩序。以城区 “示范道路”为重点,紧盯机动车乱停放、乱变道、乱鸣号、不按规定让行、涉牌涉证、涉酒驾醉驾毒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场查处、电子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不间断、严态势的执法工作。特别是针对机动车违法停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醉驾毒驾,坚持常态整治、攻坚整治和突击整治,进一步加大严管重罚力度。对城区无灯控斑马线,取消一批、灯控一批、抓拍一批、手控一批,强化交警现场查处,推动形成文明礼让社会新风。(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城管局)
(2)严管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治理,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越线停车、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问题。加强快递电动三轮(两轮)车通行秩序管理,建立健全快递行业自治机制;对外卖送餐电动两轮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统一佩带安全头盔、统一购置人员和车辆保险、统一平台信用管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文明办、经信委、城管局)
(3)严管行人出行秩序。深入推进城市主次干道交通隔离设施建设,做到应装尽装。在行人闯红灯、乱穿行等重点路口、路段,进一步加强交警现场执法查处和交通协管员、文明志愿者劝导,对行人出行交通违法突出的路口、路段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自动抓拍、自动比对、自动认定,实施短信告知或集中抄告所在单位、社区,提升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经信委)
2. 强化重点车辆专项治理
(1)加强工程运输车专项治理。构建多部门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工程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通过构建诚信体系等措施,深化工程运输行业诚信管理。通过规定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加强夜间营运管理等措施,规范工程运输车通行秩序。采取统一外观标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设置密闭设备等措施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房管局)
(2)加强城市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联合查纠城市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货运车辆的路面检查管理力度,发现并纠正占道经营、疲劳驾驶、超载超限以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
(3)加强泔水车、瓜果车专项治理。开展多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泔水车、瓜果车专项整治,有效遏制泔水车、瓜果车违法停车、违法装载、违法行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因泔水车、瓜果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和事故,进一步强化对驾驶人和车主依法行车、规范停车的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市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组织参与部门指导各地开展好专项行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定期会商和专题协商制度,全力抓好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六大提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六大提升行动”的资金保障机制,满足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设施和执法管理方面人、财、物的刚性需求。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开展城市交通组织优化、智能化系统维护、乱点堵点科学治理等提供社会化专业服务。要建立市民参与机制,畅通参与渠道,聘请专家咨询和市民察访,落实城市交通重大问题及治理对策社会公示和新闻发布制度,营造良好舆论宣传氛围。
(三)严格督导检查。对照《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测评指标体系》[公交管(2018)229号],充分利用智能交通系统、互联网企业的监测数据和委托第三方抽样测评,对文明畅通行动计划实施推进情况加强检查督导,对专项行动实际效果进行科学客观动态的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