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规范快递末端服务车辆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邮政管理局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优化管控政策,保障快递末端服务车辆便捷通行。近日,省公安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解决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多措并举推进车辆通行管理规范化。
《意见》明确,要构建多方参与机制。针对城市配送车辆“三难”问题,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城市配送共管共治共享格局,协同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畅通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
《意见》指出,要创新配送模式。综合考虑城市配送需要、城市道路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限制、禁止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的区域和时段。加强对大型物流中心、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和分拨中心等配送基础设施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科学设置施划货运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线,优化城市配送运输通道网络。
《意见》提出,要优化快递车辆管控措施。在实施配送车辆通行管理中,按照保障民生、服务企业的工作要求,对邮政快递等车辆,给予优先通行便利。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对纯电动轻型货车少限行甚至不限行。
《意见》强调,要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设施。合理规划设置城市商业区、居住区、生产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的停车、装卸、充电桩等设施。明确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和分类停车要求,科学施划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者设置临时停车港湾,完善停车位标志标线。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制定相应措施,为确需在其他车辆禁停的路段临时停靠配送车辆提供便利。
江西局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调查研究,推动快递末端服务车辆通行便捷高效,不断提高快递末端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