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开展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水平,提升公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公路建设与养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营各阶段做好公路交通标线质量控制专项工作。
在标线设计方面,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标线设计,明确材料要求、设置位置、颜色、形状和尺寸,明确逆反射亮度系数的要求,以确保公路正常使用期内安全使用。
在原材料和施工管控方面,严格选取原材料供应厂商,路面标线涂料和路面标线使用玻璃珠的生产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检测检验报告。监理、施工等单位要按《路面标线涂料》(JT/T280)、《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相关要求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包括涂料的玻璃珠含量、抗压强度、色度性能和玻璃珠的粒径分布、成圆率等关键技术指标。严格标线施工过程监控,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首件制”,加强施工监理现场巡视、抽查工作,配备逆反射仪等必备检测设备,对标线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及控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整改。
在交(竣)工验收及信用评价方面,建设单位应严格标线工程交(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对标线厚度和逆反射亮度系数抽检合格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一律返工处理。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工程质量的验证性检测,并将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与信用评价挂钩,对偷工减料的单位纳入信用黑名单。
在标线的养护管理方面,按照标准规范关于标线使用期养护的规定开展巡查和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标线及时安排养护施工,保障标线设置水平。
《通知》明确,专项工作为期一年。《通知》发出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科技司已组成联合督导组,赴各地对相关情况开展督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