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近日正式施行。今后,经脱密处理的基础信息资源必须接入部级共享平台供政务部门无条件共享。省级共享平台应满足省级、省际间共享交换信息资源的需要,并实现与部级共享平台的对接。凡涉及交通运输部的信息资源共享均应通过部级共享平台实现。
根据《办法》,政务部门应基于部、省两级共享平台开展信息资源共享。部级共享平台应与国家共享平台对接以实现部际共享。政务部门和部、省两级共享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共享信息采集,共享、使用全过程的身份鉴别,授权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确保共享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