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城市发展环境,湖州近日出台《湖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致力确保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常态化、固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阐述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总体要求,并提出了市政设施完善、市容整洁有序、交通秩序通畅、环境卫生洁净、绿化整齐美观、广告店招规范、物业管理到位、污染管控有效等八大方面38小项主要任务,明确了干什么、谁来干和干到什么标准的目标导向,基本涵盖了当前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问题。
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八类突出问题,即切实消除危旧房隐患、努力缓解停车难、着力加强小区管理、有序推进垃圾分类、有效提升农贸市场管理、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有效管控环境污染、切实强化犬类管理。聚焦城市管理重点“事件”,运用事件管理法,坚持精准打击、动态管控,消除存量、杜绝新增,从解决群众反映的八类突出问题入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治理水平。计划通过配套新建、挖掘空间、释放资源、科学管理等多个渠道,到2020年,中心城区规划新增150处公共停车设施、1.5万余个公共停车位。建立统一的停车诱导平台,到2018年底完成现有停车场、路边车位、充电桩的互联网改造及联网运营,初步实现车场引导、车位预留、无感支付等功能。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车位夜间向公众有偿开放机制和小区车位共享机制;推动犬类管理立法工作,明确综合执法部门为犬类管理主管机构,规范犬类登记、免疫等日常管理,加大违法养犬行为查处力度等。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部件”,提出坚持特色创建,全力打造八大城市亮点,即扮靓城市夜景、洁化城市公厕、统一建设围挡、优化公共交通、共建城市书房、标化广告店招、推行“多杆合一”和改造提升交通护栏。对这八项管理内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管理。
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八项长效机制,即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调整完善路长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健全自律自治机制、全面推行诚信机制、建立重点问题会商机制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