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签订信息资源共享框架协议,达成数据交换共享的共识。为进一步落实框架协议内容,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于2017年11月9日组织召开了数据资源交换共享座谈会,省公安厅,省高管局、省运管局、省交通通信中心、省路网中心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本着“共享、共用、节约”的原则,由省高管局针对“营改增”所需的公安数据提出具体需求,由省运管局针对“信用信息评价”所需的公安数据提出具体需求,同时省公安厅也提出了具体业务的数据需求,并对数据资源交换和数据对接工作进行交流沟通。双方约定按照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方式开展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其次,双方明确建立长效机制,指定专门负责人和联络人,定期召开数据资源共享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数据资源共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数据互联互通。
打破数据资源行业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是国家和部、省的明确要求。省交通通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向省公安厅交换数据共计4902万余条,省公安厅向省交通运输厅交换数据共计548万余条,向省发改委“信用青海”平台交换数据共计21万余条,同时与省旅发委实现部分数据的交换共享,有力提升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的数据交共享能力,为跨部门行政协同树立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