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将陕西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争达到10万辆以上,外省车辆省内推广应用比例不低于30%。
《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使用新能源汽车。今年,省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积极探索采取租赁等方式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设区市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公交车达到7000辆以上,占到全省公交车保有量的50%;公务车新能源汽车采购量不低于30%。
根据《意见》,陕西将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公交车、出租汽车、公务用车等实施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国有大型企事业单位投资新能源汽车旅游、客运等运营线路;探索鼓励引导预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汽车运营的相关政策和商业模式。在个人领域,鼓励推广以小时计费、随取即用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