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强力推进交通治乱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
此次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实行“勤务、整治、保障、考核”相结合,充分调动全体交警工作积极性,立足交通管理本职工作,强化现场纠正、现场教育,转变“轻教育、重罚款”的理念,以严格管理促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做到“四个严”(日常执法严、整治查处严、重点管控严、责任落实严),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通过疏堵治乱,实现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在全面整治“五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三轮四轮电瓶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六乱”(行人非机动车乱穿行、机动车乱行驶、乱停放、乱开灯、乱挂牌、乱鸣笛)以及其他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突出违法行为:
(一)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行人闯红灯、攀爬护栏、横穿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走地下通道、天桥。
(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乱停车:违反禁停标线的停车、网格线违法停车、明令禁止的地方停车、影响交通通行的停车等违法行为;乱行驶:违法变道、压双黄线、逆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乱鸣喇叭:在明令禁止的区域鸣放喇叭违法行为;乱挂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酒驾、毒驾:机动车驾驶员饮酒、醉酒、毒驾违法行为。
(四)“五车”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闯禁行路、逆行、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乱停、非法从事客运、非法安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
(五)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公交车:不使用公交专用道、乱变道、不按规定进站;出租车:违法乱停、违法变道、随意上下客;工程运输车:闯禁行、闯红灯、故意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未按规定喷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校车:未年检、超员、未按指定线路行驶、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垃圾清运清扫车:闯禁行、闯红灯、逆行、乱停、未按规定喷涂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非法救护车: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非法改装、非法改变外观标识、闯禁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六)上级部门部署整治的其他重点违法行为(“两客一危”注销车辆、营转非车辆等违法行为等)。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安排勤务
实行局领导包片、大队领导包区、机关民警上路,严格落实路面勤务岗位责任制,增加辅助管理力量,做到“三个确保”,确保正常的勤务管理,确保应急备勤力量的及时到位,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一是落实高峰叠加延时勤务,做到“高峰不过、警力不撤”,实现高峰时段动态布警。二是确保交通平峰见警,科学合理安排平峰时段勤务,实现平峰时段管理警力的无缝对接。三是确保管事到位,民警路面执勤时遵守岗勤纪律,严格认真管事,做到见违必纠。除阳明路二经路口、八一大道孺子路口、丰和中大道庐山南大道口、庐山南大道枫林大街路口已设置指挥岗亭外,其它大队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路口,至少设置一个指挥岗亭。四是充分发挥辅警作用。加强对交通辅警、保安员、协管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和指导,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与民警实行责任捆绑。五是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时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的6种情形,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执法视音频记录。
(二)加强行人违法整治
1、加强路口管理。民警带领辅警、协管员、保安员,采取口哨提示、手势、指示牌告知、语音提醒等方式,对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不走地下通道、天桥等违法行为进行纠处,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过岗,形成严管的态势。
2、加强路段巡逻,对行人攀爬护栏、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三)加强非机动车违法整治
1、加强路口管理。充分发挥辅警、协管员、保安员的作用,加强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做到严管严罚.
2、加强路段巡逻,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行、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管。
3、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一是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加强现场交通安全学习和实行执勤体验。二是结合9月1日的实施《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督促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手续。
(四)加强机动车违法整治
1、加强乱停车整治
(1)在禁停道路组织施划黄色禁停标线。
(2)在施划了黄色禁停标线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利用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设备,对乱停车违法行为实行即停即拍;在其他允许临时停车时间不超过120秒的禁停道路,对超过120秒的乱停违法进行抓拍。同时还可采取警告、罚款、贴单、抱轮、清吊拖移等其它方式查处乱停车行为。
(3)先期在重点路口、路段、重点区域加强乱停车整治,逐步辐射到其它道路。在晚间21时至第二天早上7时(节假日早上8时),对于停放在居民住宅小区周边支路、街巷的车辆,只要不阻碍消防通道、不堵塞交通的,考虑供需矛盾,人性化管理,原则上不予处罚。
2、加强乱行驶整治
(1)通过现场处罚和使用照相机、摄像机非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路段违法变道、压双黄线、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对公交专用道沿线巡逻管控,对公交车驶出专用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大管理处罚力度。
(3)加大快速路的巡逻力度,对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予以及时查处。
(4)充分利用监控系统加大路口不按规定变道、压双黄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5)推进新型电子警察的建设,提高路口电子警察的覆盖率,充分发挥电子警察查处路口闯红灯、实线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作用。
3、加强乱鸣喇叭整治
(1)合理调配警力,采取前哨后岗的方式,加强路面巡逻监控,强化对恶意、连续、长时间鸣喇叭违法行为的重点治理,对鸣喇叭交通违法进行截查和现场处罚,做到见违必纠,严格查处。
(2)加强夜间整治,对娱乐场所、商场等处出租车鸣喇叭揽客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4、加强乱挂牌整治
(1)在主要路口设立检查点,在主要路段组织巡逻组,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套牌、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号牌、报废车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严格审批发放,对本市车有违法记录未消除和外地车在本市有违法行为未消除的、报废、走私、盗抢、无手续五种情况的,一律不予发车。对本辖区内已注销或已公告强制注销、逾期未年检仍违法上路行驶的“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报废车辆所有人进行告知,对上路行驶的上述车辆进行路面查扣,并督促车主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及定期检验手续。
(2)完善查缉布控系统,加强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遮挡号牌、报废车等的分析研判,对智能卡口发现的假牌、套牌、报废车和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等,立即组织路面沿线民警进行拦截查处。
5、加强酒驾、毒驾整治
(1)严格规范路面查缉布控要求,通过设置检查点,采取“三结合”的方式,即:定点和流动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管理相结合、交警单独行动和相关警种联合行动相结合,对重点餐饮、娱乐场所聚集地区周边道路和重点路口,深入开展查处酒驾、毒驾违法行为。
(2)在每个固定卡点,确定由一名大队领导带队检查查控;在多发路口、路段,确定一名中队领导带队巡查,加强路面查处力度。
(五)加强“五车”违法整治
1、抓好源头管理,积极协调配合市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及各区“五车”源头管控队伍,抓好“五车”源头管理。
2、加大整治力度,对“五车”聚集点、闯红灯、闯禁行路、逆行、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乱停、非法从事客运、非法安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按照“统一指挥,各尽其职;块块为主,综合整治;日常管理,突击整治;严格管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配合各县区政府牵头组织的“五车”非法从事客运综合治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主力军作用。
3、严格依法处理,对查扣的“五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条例和规定进行顶格处罚。
(六)加强重点车辆违法整治
1、开展公交车、出租车整治。查处公交车公交专用道、乱变道、不按规定进站,出租车违法乱停、违法变道、随意上下客等各类交通违法,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每月抄告公交车、出租车交通违法至客管处、公交公司,并督促其加强行业管理和整改。
2、开展工程车整治。一是积极参与市城管委牵头组织的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活动,以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高发的午间晚间为重点时段,以建设工地周边道路和许可行驶的线路为重点路段,集中警力,合理布点,严查工程运输车闯禁行、闯红灯、故意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未按规定喷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态势。二是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的抓拍和缉查力度。
3、开展校车整治。一是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民警与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集中排查和整顿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消除校车安全隐患。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依法从严对未年检、超员、未按指定线路行驶、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开展垃圾清运清扫车整治。一是加强路面管控,采取定点盘查、机动巡查、教育和处罚结合等方式,加大对垃圾清运清扫车辆运输路线的监管,依法从严查处闯禁行、闯红灯、逆行、乱停、未按规定喷涂大字号、未贴反光标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教育引导,积极参与市城管委、各县区组织开展的垃圾清运清扫车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5、开展非法救护车整治。一是在主要出城口,结合重点管理路口,加强对非法救护车的拦截检查,注意检查车辆外观和内部情况,加强违法识别和查处。二是充分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对重点地区加强监控,掌握非法救护车的行驶线路等动态、动向信息,及时通知一线民警实行精确打击。
(七)开展专项整治。各单位树立“首位度”意识,落实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等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加强“两客一危”、营转非车辆违法的整治工作。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研判指挥。充分发挥现有的卡口管理平台功能,指导违法查缉、路面管理等工作。开展拥堵大研判,依托现有的大数据系统,用数据分析代替经验判断,对全市道路拥堵地点、时段、成因等进行分析和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强化路面勤务管理指导,实现精准管理。
(二)加强科技保障。一是优化警务通功能,实现警务通现场执法,做到“同步出单、同步上传、同步统计”。二是完善移动警务管理系统,对民警纠违工作,按时间、道路、违法车型分类统计。三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充分发掘执法记录仪功能,实现数据督察、视频督察、现场督察。四是加强路面电子警察建设,实现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全覆盖,现有设备加强维护,确保科技设备充分发挥作用。四是优化交通组织,组织交通研究专家编制南昌市道路交通组织、微循环专项方案。五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增设机动车待行区,在有条件的地方施划非机动车等候区。六是加快信息化智能交通指挥系统五期建设。
(三)完善交通设施。加强设施保障,一是进一步科学渠划路口、优化交通组织、调整信号配时。二是确保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清晰醒目、齐全有效,在路口科学设置机动车倒计时信号灯。三是高新、经开、红谷滩新区辖区大队要积极争取管委会加大交通设施投入,做好对接协调,统一规范交通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接入程序。
(四)加强法制指导。一是对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出台相应的法制指导意见。二是围绕《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加强电动车查处的法制指导。三是针对警械使用、现场控制、酒驾查处规范等知识,编写《民警执勤执法规范手册》。四是阶段性整治结束后,梳理一批终身禁驾、吊扣驾驶证、注销驾驶证的驾驶员信息进行媒体曝光。
(五)规范静态管理。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停车泊位,设置错时停车泊位,协调开展违法私划泊位联合整治,有效加强车辆静态管理。
(六)加强教育宣传。一是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通过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辟专栏等多种方式,分步骤、全方位开展大整治宣传。二是通过网络自媒体宣传,适时整合交管局微信微博平台功能,推送交通法规常识、整治信息等。三是在各类媒体上定期曝光一批重点违法驾驶员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