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分析原因,深刻汲取教训,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厅运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行业调查处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本工作制度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指事故发生企业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生道路运输行车人员死亡以上事故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立即启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督促指导事故企业做好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同时,立即下发事故警示通报,组织全行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依法中止事故车辆及线路的客运经营,立即进行隐患排查,限期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同时,本工作制度还对事故发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依法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的强制措施、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档案管理、事故处理调查报告等做了详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事故调查处理,找准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健全和完善整改措施,促进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稳定。